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关于下达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学位〔2016〕5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内容,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印刷学院艺术硕士、出版硕士、科学技术史3个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全部为“合格”,可继续行使学位授权。
《通知》将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分为三种,第一种为“合格”,第二种为“限期整改”,第三种为“撤销”。据悉,在此次评估中,有42所高校的50个学位授权点被撤销,95个学位授权点要求限期整改。《通知》规定,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2016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暂停招生。整改结束后接受复评,复评结果为“合格”的恢复招生,复评结果达不到“合格”的撤销学位授权点。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2016年招生工作结束后不得招生,在学研究生按原渠道培养、授予学位。
评估结果
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是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的重要手段,对保证学位授权点和研究生教育质量具有重要作用。从2014年起,国务院学位办定期组织对各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授权点进行合格评估。其中,新增学位授权点在获得学位授权满3年后,须接受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专项合格评估。专项评估工作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委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和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实施。
此次学位点专项评估工作历时一年完成。学校成立了专项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北京印刷学院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实施方案(2015-2018年)》,全面动员、督导推进此项工作。各相关二级学院对照评估指标体系,积极准备评估材料,组织专家反复研讨与论证,并及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确保了专项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除此次参评的学位点外,学校6个一级学科与5个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也将参加2016-2017年期间学校组织的合格评估,并迎接教育部的随机抽评。
学校将以此次评估结果为契机和动力,结合学位点合格评估工作,进一步优化学科布局,促进学科内涵建设,不断健全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机制,从而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