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公布2012年内有23个省份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统计发现,2012年曾上调过最低工资标准的北京和陕西将于2013年1月1日再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同时,浙江也将在2013年1月1日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按照上调过后的数据,在这24个省市中,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深圳,为15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为15.2元。
部分省市最低工资标准 | |||
月最低工资标准 |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 ||
深圳 | 1500 | 北京 | 15.2 |
浙江 | 1470 | 新疆 | 13.4 |
上海 | 1450 | 深圳 | 13.3 |
北京 | 1400 | 天津 | 13.1 |
新疆 | 1340 | 山东 | 13 |
江苏 | 1320 | 河北 | 13 |
河北 | 1320 | 福建 | 12.7 |
天津 | 1310 | 上海 | 12.5 |
山东 | 1240 | 山西 | 12.3 |
福建 | 1200 | 浙江 | 12 |
内蒙古 | 1200 | 江苏 | 11.5 |
湖南 | 1160 | 湖南 | 11.5 |
黑龙江 | 1160 | 陕西 | 11.5 |
陕西 | 1150 | 四川 | 11 |
山西 | 1125 | 宁夏 | 11 |
宁夏 | 1100 | 黑龙江 | 11 |
云南 | 1100 | 青海 | 10.8 |
青海 | 1070 | 重庆 | 10.5 |
四川 | 1050 | 甘肃 | 10.3 |
重庆 | 1050 | 内蒙古 | 10.2 |
海南 | 1050 | 云南 | 10 |
广西 | 1000 | 海南 | 9.2 |
甘肃 | 980 | 江西 | 8.7 |
江西 | 870 | 广西 | 8.5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12月18日在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上表示,2012年23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中新网财经频道统计发现,2012年,北京、四川、江西、陕西、深圳、山东、上海、天津、广西、宁夏、甘肃、山西、云南、重庆、江苏、新疆、福建、海南、青海、湖南、河北、内蒙古、黑龙江这23个省市先后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
其中,北京和陕西自2012年1月1日上调最低工资后,将于2013年1月1日再次上调,上调后北京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260元调整为1400元,陕西由1000元/月上调至1150元/月。而浙江省继2011年4月1日之后也将在2013年1月1日再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标准由1310元涨到1470元。
人社部10月25日曾公布数据显示,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深圳的15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的14元。而根据最新数据统计显示,在调整后的这24个省市中,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依然是深圳(1500元),其次是浙江(1470元)和上海(14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依然是北京(15.2元),其次是新疆(13.4元)和深圳(13.3元)。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省份减少
梳理发现,今年较2011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省份数量有所减少。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23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而2011年全国有24个省份年内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可见,今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省份较2011年减少了1个。而展望2013年,目前北京、浙江、陕西这3个省市已经确定了自2013年1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而且幅度均超过了10%。其中,北京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260元调整为1400元,增加140元,增幅为11.1%。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由1310元涨到1470元,涨幅达12.2%。
将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重要手段。据悉,我国《最低工资规定》明确,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而国务院6月11日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也提出,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
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12月18日在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上表示, 2012年我国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有序进行,年内有23个省份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从2008年到2012年的5年间,全国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幅12.6%。
对于2013年的工作,尹蔚民提出,一要完善企业工资制度。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加快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探索发布重点行业工资指导线。同时,积极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推动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探索建立最低工资标准评估机制,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