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阴某法兰生产企业一批出口法兰在上海口岸查验时遇阻,原因是出口产品包装箱上无生产批号,导致该批次判定查验不合格,影响产品正常装运出口。在日常口岸查验时,类似情况时有发生,出现该类问题的企业大多存在基础管理薄弱,包装、装运环节管理人员缺乏外贸知识,年出口批次少等难题。
针对上述情况,检验检疫部门建议相关企业:一是应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检验检疫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和政策宣贯,通过理论培训和实践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增强企业报检员和质量监督员实际把关能力。二是产品出口时应加强与检验检疫部门的沟通和交流,在生产、检测、包装等环节中重视包装箱上生产批号的印刷,有效控制因包装不符合要求所带来的出口风险和损失。三是建立完善的质量运行体系,提升企业全方位的质量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