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三届大赛的基本情况和经验
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办、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印刷技术协会、中国报业协会承办的连续三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得到了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劳动人事部门和印协、报协以及广大印刷企业的积极参与,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三届大赛全国有近200多万人次参与,在各个工种组别的竞赛中,全国31个省(区、市)都有选手参与,共有1600多名选手进入了全国总决赛,据统计,全国决出400多名“省级技术能手”,有36人荣获“全国技术能手”,通过大赛全国有3000多人获得职称晋升。
通过大赛,大大激发了全国印刷业职工学专业知识、练技能的积极性。技能大赛已成为高技能人才成长的快速通道,成为印刷业打造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广阔平台。
二、第四届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承办单位:中国印刷技术协会、中国报业协会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大赛初赛承办单位:各省(区、市)出版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
印刷协会、报业协会
支持单位:(待定)
大赛成立第四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暨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下设专家评判委员会、秘书处、监审组和学生组竞赛组委会及学生组竞赛评判委员会,秘书处下设平版印刷竞赛工作组、平版制版竞赛工作组、印品整饰竞赛工作组。
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整体安排和组织管理;指导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含平版制版、平版印刷、印品整饰三个竞赛工作组)、评判委员会和学生组竞赛组委会的工作;对大赛期间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对大赛各项组织和赛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评判委员会:评判委员会下设技术专家组、裁判组,负责制定大赛规则、评判标准等工作。大赛评判和命题等工作。三项竞赛项目的技术专家组组长由各省送选的专家中选拔,同时专家组长肩负本项目专家组组长。
监审组:负责大赛决赛考题编制、竞赛规则、执裁程序、评判规则全程监审。
大赛秘书处: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及日常事务性工作。
大赛专家评判委员会是本次大赛的最高评判机构,负责决赛的评判工作并指导各省(区、市)初赛赛区的评审工作。
各省(区、市)赛区设立相应的组织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监审组,负责本赛区的大赛组织评审、监审工作。
三、大赛工种
第四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暨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为平版印刷工、平版制版工、印品整饰工三个工种,每个工种分两个组别;职工组(分为单张纸机组和报纸轮转机组)、学生组,共计7个组别。
在组织第四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暨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的同时,还兼顾2015年在巴西举办的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印刷媒体技术”、“平面设计技术”两个项目的选拔赛,选拔赛与第四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平版印刷工(印刷媒体技术)、平版制版工(平面设计技术)学生组同步进行。
四、大赛经费
大赛初赛由各省(区、市)赛区负责,大赛决赛由大赛组委会负责,可适当收取参赛报名费。
五、参赛对象与报名方法
(一)、职工组
1、参赛对象分别为从事平版印刷、平版制版、印品整饰三个工种的操作人员,不受学历和职务的限制。
2、曾参加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并获得全国技术能手者不得以选手资格参赛。
3、参赛选手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刻苦钻研技术,勇于创新。
4、参赛者需按要求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可以个人名义或由企业统一组织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大赛初赛赛区指定的地点报名,并可以自愿参加赛前辅导培训。
5、参赛选手应分别具有平版印刷工、平版制版工、印品整饰工职业资格三级(含三级)以上水平,并具有担任五年以上机长(含五年)经历方可报名参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