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印品整饰工
①、对获得全国决赛前5名的选手,由所属赛区劳动保障部门核准后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②、对获得全国决赛第6至20名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授予“第四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学生组“优秀奖”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③、对获得全国决赛前5名选手的选送学校,由大赛组委会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4.43届世界技能大赛入围和获奖选手
①、对进入43届世界技能大赛“印刷媒体技术”、“平面设计技术”项目的入围选手,由人社部予以通报表扬,并颁发荣誉证书,由其所在地省级人社部或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在现有职业资格等级基础上晋升一级职业资格。
②、对获得43届世界技能大赛的金、银、铜奖的选手,由人社部予以通报表扬,并奖励金奖、银奖、铜奖奖金(免税),由其所在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在现有职业资格等级基础上晋升一级职业资格,同时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各赛区可商请所在地区劳动保障部门参照有关规定,制定本赛区相应的具体奖励办法。
请各地新闻出版局、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印刷协会等相关部门在大赛组委会的统一部署下,认真做好大赛各项组织工作,紧密结合企业和职业院校的生产和教学工作实际,加强协调和指导工作,勤俭办赛,努力提高大赛活动的实效性和工作质量。
第四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
暨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秘书处
中国印刷技术协会(代章)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