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家首批7个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省、市,广东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已从制度设计阶段转向实际操作阶段。记者从广东省发改委获悉,广东省政府近日正式印发《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首批九大行业827家企业纳入“控排企业”范围。
作为全国第一个启动碳交易试点的省,与北京、上海等城市相比,广东有21个地级以上市,区域覆盖面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且行业种类多、差异大。广东版的碳交易方案,结合广东特色,尽可能涵盖主要的排放行业,并率先探索省内不同区域之间开展交易的可行性。
据了解,《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15年,基本建立碳排放权在市场主体之间和地区之间合理配置的管理工作体系,初步形成适应省情、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作良好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和在全国有重要地位的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发改委主任李春洪表示,相比较以前通过目标责任制等行政手段来推进节能工作,碳排放权交易提供了一种更加可持续的节能减碳新机制。对于广东来说,这也是一项重大体制机制创新,对广东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意义重大。
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分三期
碳排放权交易,交易什么,如何交易?广东省发改委副主任鲁修禄告诉记者,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产品以碳排放权配额为主,即由政府发放给企业等市场主体量化的二氧化碳排放权益额度。同时经国家或广东省备案、基于项目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作为补充交易产品。此外,广东省还将积极探索创新交易产品。
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主体,是政府纳入控制碳排放总量的企业(简称“控排企业”)。政府向控排企业发放碳排放权配额,对控排企业碳排放进行监督管理。控排企业按照所获配额履行控制碳排放责任,并可通过配额交易获得经济收益或排放权益。
碳排放权交易活动通过交易平台进行。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平台是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
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分三期安排,第一期(2012年—2015年)为试点试验期,第二期(2016年—2020年)为试验完善期,第三期(2020年后)为成熟运行期。
力争2015年率先启动省际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
记者了解到,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第一期着重在部分重点行业开展建立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试点,并分为三个阶段开展。其中2012年—2013年上半年为筹备阶段,2013年下半年—2014年为实施阶段,2015年为深化阶段。
在筹备阶段,广东省将启动基于项目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正式挂牌成立碳排放权交易所。
而在实施阶段,将启动基于配额的碳排放权交易。开展建立省际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前期研究,加强建立省际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工作协调。
到了深化阶段,将力争率先启动省际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研究“十三五”碳排放权交易工作思路和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