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6日,是世界第10个知识产权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从2001年开始正式成立,每年都会有一个新的主题。今年的主题为:创新——将全世界联系在一起。之所以定在4月26日,是因为30年前,也就是1970年4月26日,《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正式生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这一致力于保护知识产权的政府间国际组织正式成立。2000年10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第35届成员大会系列会议通过了中国和阿尔及利亚1999年共同提出的关于建立“世界知识产权日”的提案,于是决定从2001年起将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
知识产权的英文为“intellectual property”,其原意为“知识(财产)所有权”或者“智慧(财产)所有权”,也称为智力成果权。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权”,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的工业产权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的版权(著作权)两部分。
知识产权虽然看起来离我们印刷比较遥远,但是却与我们行业和生活息息相关。工业产权主要应用于设备制造领域,如专利权。而与我们行业更为密切的则是著作权,如复制权、发行权、版权。随着数字出版和网络到印刷概念的发展,版权保护已经成为了众多企业所关心的话题。而打击盗版图书也成为印刷企业和出版社共同战斗的战场。
其实知识产权的保护真的有那么难吗?引用姚明在野生动物保护广告中说的一句话:“没有市场,就没有杀戮。”只要我们不买盗版,不使用盗版,盗版没有生存的市场空间,也就必然自行消失,只是目前我们都太喜欢免费的馅饼,相信这样的情况并不是因为囊中羞涩,更多的却是观念上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