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顺德区博仁印刷有限公司因当事人自2022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3日止,有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但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被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处罚款1万元。
根据公告内容,当事人自2022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3日止,有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但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经过进行详述。
佛山市顺德区博仁印刷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构成了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