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株洲市渌口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湖南华旭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实施挂牌督办,并立案处罚。
大队消防监督员在对湖南华旭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的厂房与中间仓库未进行防火分隔,仓库内防火分区设置不符合要求,厂房、仓库内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厂区内未按要求设置室外消防给水系统,仓库未按要求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在厂房北侧搭建仓库、导致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被占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等相关规定,依法给予该单位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目前,该单位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按照要求积极整改,力争早日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场所消防安全。下一步,大队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