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出发电〔202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和全国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局长会议部署,履行印刷复制质量监管职责,提升出版产品供给质量水平,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加强印刷复制质量管理的通知》有关安排,国家新闻出版署决定开展2024年印刷复制质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3·15”印刷复制质量专项检查。重点对2022—2024年出版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的主题出版产品,以及少儿读物等热点领域出版产品的印刷复制质量进行抽检。对相关出版印刷单位进行质量巡查,推动落实质量主体责任。
(二)中小学重点教材印制环保质量检查。对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中小学1—9年级国家统编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等重点教材,以及其他品种教材的印制和环保质量进行抽检。对相关教材租型单位和印刷企业进行质量巡查,推动完成课前到书印制任务。
(三)重点出版产品生产过程质量监测。关口前移、强化预警,推动出版产品质量监管从成品质量向生产过程质量延伸。探索使用便携式检测设备对生产过程中的重点出版产品印制环保质量进行现场筛查监测。结合巡查抽检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和风险隐患,及时发布印制质量风险警示信息,健全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体系。
二、组织安排
2024年质检活动于3月中旬启动,10月底结束,质量管理工作贯穿全年。
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统一部署和监督指导全国印刷复制质检活动,组织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等单位组成工作组,对全国不少于8个地区进行产品质量巡查抽检和筛查监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负责本地区印刷复制质检工作,在配合做好国家层面工作的同时,对本地区质检活动做好组织安排。
三、工作要求
各地区要提高政治站位,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制定细化工作安排,加强组织引导、督促检查和质量帮扶,扎实推进年度印刷复制质检各项活动。要对年度质检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做法、抽检情况、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于2024年11月10日前报送国家新闻出版署,同时将电子版通过宣传信息网综合平台电子邮件报送。
国家新闻出版署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