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消息,牡丹江邮电印务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被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罚款人民币1万4000元整(¥14,000.00元整)。
据公告内容,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1月8日按照《2023年全省年终岁尾突发环境事件风险排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对该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未按照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
牡丹江邮电印务有限公司违反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构成了违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违规行为。因此,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对其进行了罚款人民币1万4000元整(¥14,000.00元整)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