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至9月,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了夏季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攻坚专项执法行动。期间,共检查企业5800余家次,立案处罚277起,处罚金额450余万元。其中,大气环境类问题137起,主要包括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导致废气直排、未在密闭空间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
此次夏季VOCs治理攻坚专项执法行动按照“精准发力、精确打击、精细管理”的思路,聚焦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依托科技手段,精准发现环境问题。在监督的同时强化普法帮扶,指导企业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全市空气质量改善。
突出行业特点 开展全流程检查
全面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全流程检查VOCs企业的物料、储存、运储、收集、治理设施等关键环节。加强对化学品制造、医药制造等企业物料储存、储罐使用、密封点泄露等情况的排查。对于重点企业,同时开展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测,对木质家具制造、整车制造企业的VOCs物料进行取样抽测,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标准要求。
聚焦重点区域 进行全面排查
利用卫星遥感和VOCs走航监测信息,采取“区级检查,市级抽查”工作模式,对工业园区、排放量较大的产业集群等VOCs排放高值区域开展全面排查。结合生态环境部夏季臭氧污染防治远程监督帮扶工作,对朝阳、通州、大兴、顺义、延庆和开发区的部分臭氧高值区域开展了集中检查。
依托科技手段 精准打击污染问题
应用多种技术手段,实现夏季VOCs治理攻坚执法科技化。如利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发现了北京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喷涂车间非甲烷总烃排放异常问题;利用车载移动式快速检测仪锁定VOCs排放点位,排查出北京金天化塑胶有限公司VOCs废气无组织逸散的违法问题,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
加强普法帮扶 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制作了“致企业的一封信”动画科普视频,通过微博、微信和扫描二维码等新媒体传播方式,向上千家VOCs排放企业开展VOCs污染防治宣传。加大培训力度,针对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企业,先后组织了4场近千人参加的线上集中培训,有效提升了企业的专业管理水平。
下一步,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将积极落实秋冬季攻坚行动方案,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强化执法帮扶,扎实做好秋冬季污染治理,促进VOCs总量减排,推动北京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典型案例
2020年7月,北京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利用车载移动式快速检测仪进行排查,发现北京金天化塑胶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排放异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改性塑料功能母粒(主要原料为聚丙烯,生产工艺为混料、挤出、切粒),其VOCs废气处理设施处于正常开启状态,但风机的电机因故障未开启,导致前端集气罩无法有效收集废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版)》第四十五条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处四万一千五百元罚款。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规定:有机聚合物产品用于制品生产的过程,在混合/混炼、塑炼/塑化/熔化、加工成型(挤出、注射、压制、压延、发泡、纺丝等)作业中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用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企业在进行产生含VOCs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