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后,河北省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全省治理方案。省发展改革委随即就全省塑料污染治理开展专题调研,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等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7月6日,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7月19日,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正式印发实施。
《实施方案》提出了按照“禁限一批、替代循环一批、规范一批”的思路,聚焦重点领域,严格执法监督,完善配套政策,强化督导考核,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努力建设美丽河北。
《实施方案》明确了塑料制品禁限目录和时间表、路线图,细化了2020年、2022年、2025年治理目标,提出到2020年底,省会石家庄市以及承德、秦皇岛、雄安新区、张家口市崇礼区等城市建成区和重点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到2022年底,禁限区域扩大至全部地级城市和定州、辛集两个省直管县的城市建成区,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有效推广,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显著提高。
到2025年,全省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处置等环节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民参与的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培育和推广一批塑料污染防治典型模式,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进一步减少,塑料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实施方案》提出了加快构建塑料污染治理法规体系,推动《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制修订,完善综合性支持,严格监督执法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实施方案》的印发实施,对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管理的长效机制,建设美丽河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