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国务院发布《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首次将智能服务机器人列入先进制造技术中的前沿技术。《纲要》提出智能服务机器人是在非结构环境下为人类提供必要服务的多种高技术集成的智能化装备。未来将以服务机器人和危险作业机器人应用需求为重点,研究设计方法、制造工艺、智能控制和应用系统集成等共性基础技术。
但在较长是时间内,由于技术和市场需求的限制,我国服务机器人发展较为缓慢。直到近年来,全球服务机器人在技术和需求领域全面爆发,市场增长速度远远超过了其他类型机器人。我国也因此加大了服务机器人的政策扶持力度。
2016年3月,国家发布的《“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大力发展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手术机器人和军用机器人,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各领域商用。
同年3月,《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出台,《规划》提出到2020年,服务机器人年销售收入超过300亿元,在助老助残、医疗康复等领域实现小批量生产及应用。培育3家以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打造5个以上机器人配套产业集群。
2017年12月,《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到2020年,智能家庭服务机器人、智能公共服务机器人实现批量生产及应用,医疗康复、助老助残、消防救灾等机器人实现样机生产,完成技术与功能验证,实现20家以上应用示范。
大量服务机器人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为我国服务机器人产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引导,对行业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截至2018年全国服务机器人相关政策汇总(一)
截至2018年全国服务机器人相关政策汇总(二)
截至2018年各省市服务机器人政策汇总及解读
在国家政策对服务机器人发展的大力助推下,各省市结合当地优势产业,纷纷发布服务机器人的扶持和引导政策,如北京先后发布了《关于促进北京市智能机器人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工作的意见》、《关于促进中关村智能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和《北京市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路线图》来引导当地服务机器人产业的发展;上海也于2016年12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机器人产业技术创新的扶持政策》,聚焦机器人系统集成及应用示范在教育、科技、金融、娱乐、家政、护理、医疗、卫生、汽车等多个领域推广。
受到政策利好,目前我国服务机器人已经形成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集群效应明显,东北地区、和中西部地区迎头追赶的区域格局。
截至2018年全国各省市服务机器人相关政策汇总(一)
截至2018年全国各省市服务机器人相关政策汇总(二)
截至2018年全国各省市服务机器人相关政策汇总(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