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一年开始了。万象更新,自然也会有新法诞生。比如,在国家、社会包括家庭、个人都更注重绿色健康发展和生活方式的当下,生态环保自然是重中之重。相应的,新年伊始就会有这样的新闻值得关注:2018年排污企业将戴上环保税“紧箍咒”。
此前排污收费制度的依据虽然也是环保法确立的,但是行政收费这种非税收入在现实执行中还是面临不少掣肘,最大的问题其实就是所谓政府干预。出于各种财政创收上的考虑,牺牲环境求发展、忍一时污染换政绩亮眼的现象时有发生。
环保税法施行后,环保不过关,不但主政官员要受罚,这些直接排污的利税大户也会背上沉重的环保税包袱。这个“紧箍咒”跟排污费的性质不同,环保税的本质是一种污染的“从量税”,污染排放越多,缴纳的税额就越高。这才是环保税的本义,是一种对污染企业惩罚性的税种。重视环保、绿色发展的企业,则能减免税收。“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规定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赏善罚恶,一边是加大对污染大户的惩处力度,一边是提升对环保先锋的呵护指数。这样的环保税,公众自然乐见其成。
在税额幅度上没有一刀切,避免加重一些地方负担,而是给了地方自由裁量权,各地可在税额幅度内自行决定当地税额。基础税额与上限相差十倍,北京选择了最高标准顶格执行,陕甘宁等西部地区则选了法定额度最低标准。这既与发展程度、经济水平相适应,又对污染企业有一定惩戒作用,经济发展与环保“两不误”。只要践行落实,让环保税的重点落在敦促企业转型和经济发展“环保”上,而非地方新增收入的“税”字上,那么无论税额大小,短期转型阵痛之后,都会帮助地方经济和企业“减负”。
生态绿色必然是未来发展的关键,早日谋划才有赢在将来的资本。费改税,不是字面意义的一字之别,而是国家对绿色生态和环保文明认识与执法上的进化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