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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玲:我对童书出版的六个不满和六个建议

时间:2017-03-21 来源:童书妈妈三川玲

摘  要:
我做出版已逾20年。这些年来,爱它,也恨它。我为它付出了所有,也收获了应得。我不满,抱怨,孤独,悲愤,气馁,哀伤,绝望;我憧憬,梦想,奋斗,激动,热泪,荣耀,坚守。

关键词: 童书出版 

  我做出版已逾20年。这些年来,爱它,也恨它。我为它付出了所有,也收获了应得。我不满,抱怨,孤独,悲愤,气馁,哀伤,绝望;我憧憬,梦想,奋斗,激动,热泪,荣耀,坚守。

  我离开体制内出版机构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可以自己想做什么选题就做什么选题,不用考虑多少码洋,不用考虑领导的趣味,不用考虑官方的奖项……然后,我遇到的是生存的压力,推广的压力,渠道的压力……我几度要放弃出版,又几度捡回来重新开始……
 
  既然自己做了,我就想改变一些出版界原有的一些不合理的规则。比如,我想让编辑、作者、译者的稿酬高一些,我想让设计师的酬劳也和销量挂钩,我想给孩子和家长出版高品质、高配置的书,我想所有的书籍都不虚高标价,我想新书销售尽量不打折销售,我想不仅仅出版书还号召大家好好读书……自然,这是很艰难的。
 
  我们的书,出得慢,出得少,出得费劲。我所设想的很多理想的状况,也有很多一一被打破。在这里,我要向我的作者,我的编辑,我的读者,深深的道歉。我写下了这篇《我对童书出版儿童阅读的六个不满和六个建议》,是蓄积在我心中近十年的感受和想法,借此机会,我做一次个人观点的完整表达。
 
  在这里特别声明,这些想法,并非全是我个人的见解,很多都是出版行业的老前辈早就在倡议和提议的。只不过出版行业是一个远离大众关注的领域,所以,一直以来被忽略和无视罢了。
 
  在这里,我想征集大家的建议,就是:如果我们觉得这些建议有意义的话,我们如何为改变做一些实际的工作。是不是可以做一些调研,出一些报告,写一些提案,找到对行业有决策能力的机构,最终,能够做出确实的改变?
 
  同时,由于我多是从自己的工作经历所提出的建议,是一个编辑的角度,所以,无论是观点还是数据,可能都不够宏观和翔实,也请出版界更多的朋友,能够指正、补充,让这些建议更加客观、可行。
 
  不满之一:盗版明目张胆
 
  我不知道为什么在中国打击盗版怎么那么难!
 
  我曾经在去年朝阳公园的北京书市看见盗版绘本成行成市10元三本低价销售;也曾经看见某省知识产权局门口盗版图书公然售卖;书城、书店,甚至小城市的新华书店、机场书店里,都可以看到形形色色的盗版图书;我三天两头看见出版同行愤怒发律师函告盗版商;也看见各种各样的网站公号为了吸引流量发放以T为单位的学习资源,这些资源无论国内国外,无论用于什么目的,都是未经授权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多达几十年的猖獗的盗版,导致了很多人对此熟视无睹,甚至助纣为虐。
 
  盗版商==印刷厂==渠道==销售==读者==监管者,这几方似乎已经达成了一种默契。盗版商已经找到了自己的生存方式,印刷厂更是轻易逃避了监管,读者也去掉了自己的道德约束,渠道和销售更是怎么赚钱怎么来,监管者我就不知道是怎样找到其中的平衡的。
 
  建议之一:切实有力打击盗版
 
  1、执法举报热线。设立如110一样的文化监管电话,像匪警和火警一样的出警,接到群众举报在限定时间内反馈处理意见,限时执法。并定期公示处理结果。
 
  2、监管部门问责制。如果在某地的盗版举报超过某一定数量,而又没有解决,则对监管部门进行问责。
 
  3、法规的完善和加强执行力度。《著作权法》和《出版物印刷管理规定》对盗版的处罚力度太小,无论是盗版商,还是印刷厂,真正受到处罚的很少,就算处罚,也大多是罚款。而在法律中规定的刑事处罚等同虚设。需要重新调整,从民事、刑事上都让盗版无路可走。
 
  4、打击整个盗版链条。制版公司、运输盗版书籍的物流公司、销售盗版图书的书店、网站,发起盗版团购的机构和个人,都应该被惩处。只有把这个链条逐一击破,才有可能最终打击盗版。
 
  不满之二:新书打折横飞
 
  接着上面盗版的话题,很多读者说是因为正版的图书太贵,才不得已去买盗版图书。
 
  可以,只要有过在国外购买图书经历的人都知道,中国几乎是全世界图书最便宜的国家。这真的很诡异,你从来都可以在中国最大的购书渠道的那几个网站上,买到新书5折的图书!
 
  图书按定价销售,最早始于1829年的英国,迄今已经有两百多年的历史了。目前,世界上出版大国的前二十个国家中,严格对图书必须按照定价销售的,有一半,如德国、日本、法国、意大利等等,而另一半,如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等,也都有良好的出版规范。
 
  值得我们借鉴的,对图书,尤其是新书的保护政策,如新书出版18个月内不许打折,或两年内最多只能打九五折等等的规则。其实,早已经被出版方和读者接受,我们为什么不能学习呢?
 
  中国图书销售的现状,已经是价格战在绑架出版自由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图书是单品价格低又为标准品,很容易的就沦为各大电商渠道争夺用品流量的炮灰产品。大家在享受现在新书打折的时候,应该都记得当年几大网站用图书做吸引大家关注的战役。
 
  以至于,某东的总裁公然在微博上宣布:公司的图书音像部门三年内如果盈利将开除整个部门,价格战“要打就要来狠的。”
 
  为什么价格战后来会绑架出版自由呢?在这个时候,出版社必然多生产适合价格战的产品,比如大套系大套装让读者觉得特值,并不考虑你是否真的看完的;又比如说版权费便宜而销售概念好的。
 
  甚至,出版社还会使用一些鸡贼的手法,来应对新书打折。其中最常用的一招,就是虚高标价,所谓鸡毛出在鸡身上,读者冲着新书5折的噱头去买书,而出版社为了能够赚点血汗钱,就只能把标价提高。你说,这是何苦呢?
 
  一本书包邮也就是一碗牛肉面的钱,别让所有的写书人做书人买书人花精力在打折上了!让做书的人因为书好而做书,让作者因为书好而得到丰厚的报酬,让读者因为书好而买书吧!
 
  建议之二:图书售价限价
 
  1、建议所有渠道对销售的图书进行新书、非新书的标注。出版期限在18个月内的均为新书。
 
  2、建议规定全渠道新书出版18个月之内不许打折。一年半~五年内可以85折销售,之后可以根据情况处理。
 
  该建议来自于法国日本等国出版政策,崇尚“市场可以调节一切”的各位,可以去查阅一下。
 
  不满之三:稿费征税起点过低,税率过高
 
  最近几年,很多学者、经济学家,都在建议提高个税起征点。也就是把已经调了两次的3500元至少提到5000元,甚至更高一些。也就是说,无论是是哪个行业,做技术还是服务,做职员还是经理,要起码赚够了3500元以后,才会有税收。可是,很少有人会注意到,我们的稿费征税的起点,是800元!而且,是从1980年制定,至今已近37年,从来都没有改变过的800元!
 
  目前稿费征税现状为:4000元以下,免税额为800元,多出部分按20%征税;4000元以上,免税额为总额的20%,剩余部分铵14%征税。我的最直接的感受,就是身边本来想靠写作为职业的朋友,都不敢去做当一个作家的尝试——因为那根本就养活不了自己。其实,作家也不想获得什么特殊照顾,只要能够被公平对待就好了。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协副主席张抗抗认为:作家不同于普通劳动者,不能以年、月、日简单计算劳动周期。一些作家历时几年完成作品,取得的收入是若干年劳动的结晶。有的作家作品完成后一次性取得了较多收入,但分摊到完成作品的期限内,平均收入并不高。目前的规定没有考虑到作家收入的这些特点,稿酬收入按次纳税,税负较重。
 
  我们大致可以做个参考,比如欧美国家,大致会把作家写作当做经营一个企业,也就是说,写作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是可以扣除的。在爱尔兰,如果作家的收入是来自作品销售所得,就可以享受每年免税额5万欧元。
 
  建议之三:稿费以年为单位征税,降低税率
 
  建议稿费征税起点以年为单位,征税起点为42000元。这是依据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每月3500元稿酬。建议42000元/年之上的税率为 3%~10%(该税率建议是参考个人所得税规定,而对作者有倾斜的)
 
  之所以建议这样的稿酬起征点和所得税率,是承认创作工作的专业性,认可创作是一份需要付出的全职工作,应该享有这种工作的正常的、基本的对待。
 
  不满之四:没有真正的社区图书馆
 
  我们现在的图书馆数量严重不足,馆配书质量低劣,公立图书馆少人问津。一方面,我们面临的是整个国家阅读率的降低,2012年联合国调查显示,是犹太人,平均每人一年读书64本,欧美国家年人均阅读量约为16本,北欧国家达到24本,中国平均每人1年读书不到1本(我们自己的说法是6本)。总之,中国号称世界第一出版大国,每年出版45万种以上,是美国的一倍多。可是,出版了这么多的书,怎么没人看呢?
 
  目前,我们的图书馆数量严重不足,儿童阅读虽然很旺盛,却基本靠家庭购买。公立图书馆数量少,服务较差,小型公立图书馆馆配图书数量少质量低。我们去澳大利亚、加拿大,跟当地的朋友沟通。发现他们基本上不给孩子买很多的书,而孩子却永远不缺好书看。原来,几乎每个社区里,距离家里不远的地方,都会有图书馆。这些图书馆,有政府的社区图书馆,有学校的图书馆,甚至还有牙医诊所里的小型图书角……而且,每次可以免费借阅的图书,是50本!
 
  所以,就像电影《玛蒂尔达》里所呈现的,一个小女孩儿,自己拖着一个大箱子去图书馆一次借阅几十本书的情景,并非虚构。那么,我们的图书馆是怎样变成现在的状况呢?据南方周末报道,目前馆配图书大会犹如小商品市场,小商品都用于送给采购人员。馆配图书采购吃回扣采购劣质书情况非常严重。出版社的滞销书库存书印刷低劣书籍都流向馆配。这是中国出版的怪现状之一,也是读者的阅读之痛。
 
  建议之四:建立大量社区儿童图书馆,馆配优秀童书作品,让儿童容易接触到图书,直接接触好书。
 
  1、应在市民半小时步行范围一定出现社区儿童图书馆。
 
  2、对馆配书目进行严格限定。 
 
  馆配书目80%限于国家图书奖、国家五个一工程奖、中华优秀出版物,新闻出版总署向青少年推荐图书,冰心图书奖、陈伯吹儿童图书奖、信宜图画书奖、丰子恺图画书奖、安徒生奖、林格伦奖、白乌鸦奖、凯迪克奖、格林威奖、新阅读研究所推荐书目等国际国内公认的严肃奖项及推荐。
 
  3、馆配的原创童书、本土题材童书不少于30%。 
 
  4、设置图书馆补助基金。针对学校、绘本馆、书店、咖啡店、等等社区范围之内的场所和机构,给与他们相应的补贴,鼓励他们设置面对所有家庭和孩子开放的图书馆、图书角。作为对社区图书馆的补充。
 
  不满之五:鼓励原创出版措施无力,原创补贴被精明商人钻空子,中国的孩子喜欢中国的文化,中国的孩子需要看中国文化的好书。
 
  这些年国家有没有鼓励原创?有!而且力度颇大。但其中的负面部分大家已经看见,一些人专门成立了打着原创旗号骗补贴的公司、项目,生产的却是一些源源不绝、占领各大书店好位置的原创垃圾。
 
  国家鼓励原创,还有一个重要方法,是看原创的版权输出数量,行业内称之为“走出去”。这个业绩考核极其严格,已经到了出版社没有完成“走出去”指标,社长官位不保的地步。这也催生了一些匪夷所思的作假方式,比如说服某小国以一元价格购买我国版权——据说翻译和印制还是我国完成的。
 
  也有财大气粗的公司,甚至在美国等文化大国成立出版公司,专门跟国内出版社购买版权,然后共同瓜分“走出去”补贴和奖金。
 
  以上是我听说和看见的情况,并没有确实的数据可以做支持。我希望这部分占据原创补贴和“走出去”补贴的很小部分。
 
  建议之五:需要扶持原创,要把原创补贴补贴到真正能够做出好原创的人手里。
 
  原创能够靠市场调节吗?原创能靠政府支持发展起来吗?政府是不是总是好心干坏事?我们来参照下加拿大对出版的支持。
 
  加拿大在《版权法案》中有明确的“图书进口管制”条款,保护了加拿大出版商和发行商的专有发行权利。又如《投资加拿大法案》中,就明确规定,必须促进加拿大作家的发展,以及把加拿大的作家介绍到世界上的条款。
 
  除此之外,加拿大还设置了很多的基金和投资,来资助和鼓励本土的出版商、作家,鼓励发展原创作品。在保护政策之前,20世纪70年代,加拿大本土出版每年只有2000多种图书出版,绝大部分出版社都靠引进版权来挣钱,读者很难看到原创的作品。现在呢,加拿大10多个省80多个城市的出版商都受到了资助,大大提升了本土作品在出版市场上所占的份额。
 
  1、  公布明确的“图书进口管制”条款,限多少,如何限,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让出版机构有据可查,有法可依。
 
  2、 建议仅从总量上限制童书进口,把选择权筛选权交给出版机构,交给读者。
 
  3、  将原创补贴用于能力出众的出版机构出版人才
 
  童书出版跟动画和电影不一样在于,童书出版人不仅是后期加工编辑和销售,他们是创作的一部分,他们甚至是一些项目的发起人。某些时候,相当于剧组的导演和制片人。他们看上去一个字也没有写,一笔画也没有画,但他们需要组织作家、画家、设计师、校对老师、纸厂、印刷厂等环节为同一个目标工作。比如DK系列科普童书,一本书有几十上百人的劳动,出版机构不组织推动,作者恐怕很难发起和完成。而出版人的品味、眼光是做外国童书可以锻炼的,志向和财力是通过做外国童书可以累积的。原创童书需要这批人的功夫,而不是那批做国产童书垃圾的人的手艺。
 
  不分外国童书和原创童书,向优秀的出版机构和出版人发放奖金奖章,表彰他们在儿童出版领域做出的贡献。
 
  为防止又出现对好童书定义的模糊,以至于被有关人等钻空子,请仅限于国际国内公认的严肃奖项及推荐书单:如国家图书奖、国家五个一工程奖、中华优秀出版物,新闻出版总署向青少年推荐图书,冰心图书奖、陈伯吹儿童图书奖、信谊图画书奖、丰子恺图画书奖、安徒生奖、林格伦奖、白乌鸦奖、凯迪克奖、格林威奖、新阅读研究所推荐书目等。
 
  向出版过优秀童书的出版机构和人才发放出版补贴,这批出版机构出版人是已经在行业里面具有好眼光、高品位,过硬的业务能力的专业人才,在他们手里最可能诞生优秀的原创作品。
 
  不满之六:原创作者收入过低,很难安心创作。
 
  正如前文所说,面对原创的作品得不到鼓励,稿酬被大量不合理扣除,新书一上架就打折……种种的生存环境,作者其实是非常缺乏创作动力的。
 
  其实,鼓励文化创造,无论在什么样的体制,还是怎样的文化,都是被大力提倡的。
 
  比如,我跟一位在法国工作和生活的华人摄影师交流中得知,在欧洲的很多国家,都有很多的创作基金,任何人只要有明确的创作计划,都可以去申请。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也可以去说明并继续申请。
 
  我们会看到,很多国家会成立官方的艺术创作基金,通过平等的评价机制,为个人专业艺术家提供基金支持;每年经过评选,向数百位创造者颁发奖学金;为本土的作者提供生活、写作以及旅游资助,为他们提供时间来完成作品;资助他们进入学校、社区,举办新书发布会和交流会,提供资助金额500美元到2500美元不等;甚至提供资金,让他们参加国际上的书展、文化展会等等。
 
  在澳大利亚,我们遇到了一位早年移民到那里的华人作者,他正要去出席政府组织的自己的新书发布会。他谈到一个细节,就是当他在澳大利亚出版了一些作品之后,不仅会拿到出版社的稿酬,政府的补贴,还会定期从图书馆里获得稿酬——也就是说,每次他的作品被借阅,也都会支付他版权的费用!
 
  有了这些收入,他可以深入到澳洲的土著部落里面去采风,也可以到杭州的山里隐居长时间创作,还可以在一边享受生活的同时,保持几十年旺盛的创作能力。
 
  建议之六:切实地保护作者、鼓励作者。
 
  1、设立创作基金。鼓励作者申请创作项目,给予作者实际的支持。
  
  2、建立版权借阅收益。原创图书作者收入跟借阅量挂钩。在公立图书馆每被借阅一次,就由国家对作者提供一定数额的版税报酬,定期发放到作者账户。
 
  3、设立交流基金。对新书发布会、国外书展、文化展会等等,提供个申请补助的方式,由作者提出申请,给予不同形式的资金和场地的补贴等等。
 
  最后,话不多说,让我们为童书出版,为儿童阅读,为我们的未来做处更多切实的事情。

关键词:童书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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