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财政部昨日正式发布《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将特别加大财政对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把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工程纳入中央财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分步实施、逐年推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重点支持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风情的民族工艺品创意设计、文化旅游开发、演艺剧目制作、特色文化资源向现代文化产品转化和特色文化品牌推广,支持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建设。
同时,《意见》将落实国家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税收政策,加强税收政策跟踪问效。利用文化部与相关金融机构部行合作机制、文化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对特色文化企业的投融资支持与服务。
在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巡视员孙若风看来,文化部、财政部共同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特色文化产业依托各地独特的文化资源,通过创意转化、科技提升和市场运作,提供具有鲜明区域特点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台这个文件的目的,就是推动中国文化产业去找故乡。
据悉,《意见》将依托国家文化产业项目服务平台,面向全国征集具有示范性和带动性的特色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组织、管理、协调、支持和服务。同时,建立特色文化品牌认证和发布机制,支持各地实施“一地(县、镇、村)一品”战略,完善传统工艺、技艺的认定保护机制,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利用力度,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品牌,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特色文化产业交易和交流合作平台,以此带动地方特色文化产业发展。
据了解,2014年财政部文资办已将加快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纳入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重点支持范围,在资金的申报、分配中予以倾斜。财政部文资办副主任董德刚透露,目前,已综合利用项目补助、贷款贴息等手段,支持了河北曲阳国家级非遗石雕生产性保护基地、青海藏文化创意产业园、西藏吞米岭藏艺文博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等多个特色文化产业项目。下一步的扶持重点,将突出表现在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这两大区域。
同时,在推动特色文化产业方面,将充分运用“文化金融扶持计划”,对符合条件的特色文化企业在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等方面予以支持。董德刚举例,近年来股权资本在对包括特色文化产业在内的文化领域投资热情很高,云南杨丽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2012年曾吸收了深创投3000万元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