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关注治霾目标已经明确
3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来到沈阳铁西区远大科技创业园考察,其对企业自主研发的PM2.5过滤、脱硫脱硝设备非常关注,并详细询问了技术推广实用以及成本投入情况。李克强总理鼓励企业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尽快推广应用新技术,一方面治理雾霾天气,同时带动发展环保产业,一举两得,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身上。
事实上,早在去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并提出大气污染防治的总体要求、奋斗目标和政策举措;紧随其后在同年的9月16日环保部又印发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加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也正是基于这一实施细则,未来京津冀大气污染的治理目标跃然纸上。
据悉,该通知提出,经过五年的努力,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具体到任务方面,一是要实施综合治理,强化污染物协同减排,全面淘汰燃煤小锅炉。二是加快重点行业污染治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幅度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三是深化面源污染治理。
其中,电力、钢铁、水泥、有色等企业以及燃煤锅炉,要加快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确保按期达标排放。到2015年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新建和改造燃煤机组脱硫装机容量5970万千瓦,新建和改造钢铁烧结机脱硫1.6万平方米;新建燃煤电厂脱硝装机容量1.1亿千瓦,新建或改造脱硝水泥熟料产能1.1亿吨;电力、水泥、钢铁等行业完成除尘升级改造的装机容量或产能规模分别不得低于2574万千瓦、3325万吨、6358万吨。同时,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到2014年底,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到2015年底,石化企业全面推行“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完成有机废气综合治理。到2017年底,对有机化工、医药、表面涂装、塑料制品、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的559家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该通知还要求统筹城市交通管理,防治机动车污染;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区域经济布局,严格产业和环境准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不得审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不再审批炼焦、有色、电石、铁合金等新增产能项目,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临近京津冀的地区)不再审批炼焦、电石、铁合金等新增产能项目。
此外,还要健全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到2015年底,北京市、天津市各建设3个国家直管监测点,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济南、青岛等城市各建设2个国家直管监测点,其他地级城市各建设1个国家直管监测点,逐步建成统一的国家空气质量监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