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开展的《“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规划》中期评估及2013年《规划》增补工作结束,并下发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调整〈“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规划〉的通知》。
据了解,《规划》原列入项目2578个,其中,2474个自下而上的项目中,全部完成和部分完成的1167个,占47.2%;104个自上而下的项目中,确认由出版单位申领的51个。出版单位申请撤销项目86个。2013年6月,总局组织召开了《规划》增补项目论证会,经过专家认真评审,确定新增项目531个,增至3023个,其中图书由2244个增至2654个,音像电子出版物由334个增至369个。
本次《规划》增补项目突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反映中国梦的艰辛探索、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按照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及时反映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实践成果;突出科研最新成果,体现国家最高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
《通知》就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提出明确要求:加强《规划》的组织领导,通过实施国家规划,发挥国家重点项目的导向作用;建立健全重点项目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属于重大选题范围的必须履行重大选题备案程序;认真落实人员、资金、时间的保障措施,确保项目的出版进度。
据悉,总局将在国家出版基金、古籍整理专项经费、少数民族文字出版专项资金等评审工作中对《规划》项目予以重点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