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年报显示,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2.3亿元,同比增长46%;完成净利润4.23亿元,同比大增223%;EPS为0.68元。
只不过,在公司的收入中,对前五大客户的依赖达到近4成。年报显示,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共计8.57亿元,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达到38.34%。
事实上,康得新对前五大客户的依赖一直比较严重,并且在2012年呈现进一步上升态势。公司年报显示,2011年中期、2011年、2012年中期,康得新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6.79%、35.36%、39.8%。
只不过,康得新在2012年年报之前,公司都详细地列出了这五大客户的名字,而在2012年下半年经过媒体及投资人士对公司大客户的质疑之后,康得新在2012年年报中“学乖”了,不再详列客户名称,转而用“第一名客户”——“第五名客户”等来取代。
2012年11月,有媒体及投资人士爆料,康得新2012年中报中所披露的第一大客户山西新百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收入造假:一家2011年6月底才建成投产的企业,在2012年上半年就采购了康得新1.22亿元的订单产品,业界认为完全不合逻辑。随后,公司的第二大客户无锡市联华印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也被“挖底”,被媒体发现这家在2012年上半年为康得新贡献收入9300万元的公司,竟然是一家注册资本金只有100万、员工不到10人且地处偏远小镇的印刷行业寂寂无名之辈。
对于这些质疑,尽管康得新在媒体上以接受采访的形式作出了一定的澄清,但是给出的理由却并不足以服众。
在此背景下,2012年年报中,前五大客户的名字被康得新“隐匿”。虽然此举并不违反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证监会规定是,前五大客户的名称可以用代号来表示,但是数据的披露必须真实,只是与康得新的“惯例”并不符合。
对此,康得新证券代表王山给《证券市场周刊》记者书面回复称:“客户信息对任何一家公司而言都属于重要的商业机密。经监管部门认可,在相关制度允许的前提下,为了维护公司的商业机密以及考虑到市场的公平竞争,在2012年年报中,国内多家上市公司均采取了此种披露方式。我们认为这种信息披露方式对公司维护客户信息是有益的,因此在年报中也采取了相同的披露方式。”
而对于记者所询问的,2012年报中的五大客户与此前披露的名单有否变动一事,王山并没有给出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