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必胜印刷网 > 新闻中心 > 政策标准 > 正文

首部商品包装减量地方性法规表决通过

时间:2013-02-18 来源:中国行业网

摘  要:
面对愈演愈烈的过度包装现象,上海率先摸索出一条立法之路,为我国进一步通过法律限制过度包装做出了表率。近日,作为我国首部商品包装减量地方性法规,《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经上海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3年2月1日起实施;这也意味着今后备受关注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将有法可依,对拒不停止销售违法过度包装的最高还可罚5万元。

关键词: 商品包装减量地方性法规 

  面对愈演愈烈的过度包装现象,上海率先摸索出一条立法之路,为我国进一步通过法律限制过度包装做出了表率。近日,作为我国首部商品包装减量地方性法规,《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经上海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3年2月1日起实施;这也意味着今后备受关注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将有法可依,对拒不停止销售违法过度包装的最高还可罚5万元。

  过度包装带来了资源的极大浪费。有资料显示,我国城市生活垃圾里面有三分之一都是包装性垃圾,而这些包装性垃圾中有一半以上都属于过度包装。上海也不例外。市人大常委会垃圾减量专题调研发现,全市1000个小区试点垃圾分类末端减量,虽然垃圾总量确实减少了,但无法回收的包装垃圾却在增长,“商品过度包装”已成为垃圾减量的一大源头障碍。

  作为人口高密度、土地资源稀缺的特大型城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具有一定的紧迫性,上海对此率先立法。记者注意到,由于用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来限制商品过度包装、促进包装物减量,没有先例可循,因此在本次立法中不追求体例的完整性,而是抓住关键条文,坚持有几条写几条;从上海开放性、大流通的市场特点出发,通过加强对销售环节的监管传导到生产环节,以产生效用;采取约束性和激励性相结合的措施及办法,在全社会倡导健康环保的消费理念,促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过度包装严重的企业还将上媒体“黑名单”。这部法规规定,市质监部门应及时公开对商品包装的监督检查结果,对违法情节严重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涉及的商品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对于违反强制性规定进行商品包装的生产者,这部地方性法规明确指出,生产者过度包装的,质监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销售过度包装的,质监部门责令停止销售,限期改正;拒不停止销售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目前上海部分大型企业已积极推行印有绿色环保包装标识的商品,加入到限制过度包装的阵营中。在上海市相关行业协会的参与和组织下,有一大批企业参与的自律机制初步得到建立。

热点排行
柯尼卡美能达黑白新品bizhub PRO 1200产品报告

革新化黑白数字印刷系统——拥有更全面的综…[详细]

上海紫光预推出数字喷墨印刷机PM520

上海紫光机械有限公司将在2011年11月举办的…[详细]

杭州东城图像公司推出热敏CTP和UV-CTP

近日,杭州东城图像技术有限公司重拳出击,…[详细]

大族冠华新推GH794四色商务印刷机亮相全印展

第四届中国(上海)全印展于11月14日隆重召开…[详细]

美企业推出新概念UV-LED喷墨丝网印刷机

据来自美国wxow网站的消息,丝网印刷机厂商…[详细]

柯尼卡美能达bizhub PRESS C7000/C6000产品报

2011年8月5日,柯尼卡美能达在北京展出了其…[详细]

更多知识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