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社部近日公布数据显示,2012年已有北京、四川、江西、陕西、山东等23个省份陆续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每年会随着生活费用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的变化而由地方政府进行调整。23个省份及时地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然而,这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假如没有强有力的监督手段,那这项惠民政策只能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放在桌上,根本就无法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目前,就业的局面依然是“僧多粥少”,劳资双方的地位根本就不平等,资本方拥有更多的“话语权”,加之商人的本性就是逐利,在追求剩余价值最大化的过程中,必定会有“奸商”试图以最小化的工资成本获得最大的利润。因此,在这项制度“落地”的过程中,我们不能靠商人的“自觉遵守”,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来确保无良企业不敢克扣职工的血汗钱。
还应注意的是,企业员工的最低工资标准虽然提高了,但如果物价涨幅高于工资的涨幅,“眉毛长过头发”,那么,贫富分化、对立情绪势必加剧。久而久之,不仅会给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杀伤力,而且会给社会稳定带来巨大威胁。这就要求各级政府继续深化分配制度改革,严格控制物价飞涨,大力拓宽普通劳动者获取收入的途径,尽快提高他们收入,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带来的红利。
各级政府能否控制住物价疯长,能否遏制各种不合理的收费,能否让老百姓真正享受到涨工资带来的实惠,这是对官员执政能力的考验,这是关系到群众福祉的大事。官员丝毫不能马虎,必须认真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