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区、市)印刷协会,各有关会员企业:
根据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公布第七批行业信用评价参与单位名单的通知》,正式批准中国印刷技术协会承担全国印刷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中国印协七届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印刷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的决议。并于2012年7月7日中国印协七届四次常务理事会表决成立中国印刷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
在2012年12月完成首批印刷加工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后,为保证行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办法(2007)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由协会拟制的中国印刷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总体方案,已由商务部、国资委批准。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展首批中国印刷行业企业(设备耗材类)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企业范围和申报条件
1、参评企业范围:
各级印刷协会会员单位。
2、申报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2)成立已满三个会计年度,近三年均有主营收入,企业处于持续经营状态,非即将关、停的企业。
(3)未参加过其他行业协会、商会信用评价活动的企业。
二、时间安排
1、自通知之日起至2013年3月26日为企业提交申报材料时间;
2、2013年4月5日前,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进行系统分析、综合判断,出具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初评结果;
3、2013年4月上旬,行业专家组及信评委对初评结果进行审核;
4、2013年4月中、下旬,评价结果公示;
5、2013年5月公布最终评价结果,报商务部、国资委备案,颁发牌匾、证书进行宣传推介,并向参评企业出具《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中国印刷行业信用等级评价的单位,可直接进入中国印刷行业网(www.chinaprint.org)首页“中国印刷行业信用等级评价”专栏,阅读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2、按照“专栏”中有关申请印刷行业信用等级评价的要求,下载并填写《中国印刷行业企业(设备耗材类)信用评价报名表》,传真至协会信评部010-59361843;
3、申报企业将完整评审资料报属地省级印刷协会。各地印刷协会按相关文件严格审核企业自我评价,由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国印刷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委员组织专家进行初审打分,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将企业自我评分、拟申请的信用等级和协会评价拟申请的信用等级、列表统一报到中国印刷技术协会行业信用评价工作部。同时将电子版发至信箱:zhangj8312@sina.com;
4、企业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见信用等级评价专栏页面上“企业提交证明及相关材料目录”)一式两份用A4纸装订成册寄至协会信评部。
四、评价程序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协会按照有关要求和其它行业的例行做法委托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北京国富泰企业征信有限公司”依据企业信息资料进行系统分析、综合判断,出具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初评结果,信评部组织专家工作组对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提交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初评结果进行初审,并形成初审意见提交信评委审核。审核通过后,信评部将评价结果在中国新闻出版报、中国印刷行业网、“中国反商业欺诈网(中国市场秩序网)”、中国商务信用平台及其他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并接受政策部门和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