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12月5日公布《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具体内容并无超预期。1)从项目数量看,脱硫、脱硝同之前《“十二五”重点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的内容相比较,一是“污染防治规划”的项目数少于“减排目标责任书”,原因是重点区域所划定的地理范围要小于全国范围。二是在个别省份内,“污染防治规划”所列项目相比“减排目标责任书”略有增加,总计数量在50左右。三是新增钢铁烧结机脱硝示范工程,数量为20台。2)“污染防治规划”对除尘改造提出要求。原因一是PM2.5的治理需要,二是《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烟尘提出更高的排放要求。我们认为,除尘改造要求带来的需求将平缓释放。首先,要达到火电新烟尘排放标准,袋式除尘器是较好的选择,但是首先这类产品技术含量较低,多家上市公司都有此类产品生产能力。其次,除尘没有像脱硫、脱硝那样分解任务,也很难形成安装高峰。
国务院2015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或将在40亿吨标煤,较此前方案减少1亿吨。中国能源网报道,国务院国务院高层要求2015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0亿吨标煤,而此前上报国务院的方案数据为41亿吨。按照40亿吨计算,2012~2015年均能源消费增速仅有3.5%,将远远低于GDP7%~7.5%的增速。由于GDP统计口径的变动,我们很难计算2015年万元GDP能耗同政府口径的2015年下降14%相比有无超预期。但是假设41亿吨标煤下降至40亿吨,在政绩考核的压力下各地政府有动力推动工业节能,对余热发电至少仍将维持推广态度。
节能环保税收政策“有增有减”。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苏明12月6日透露,下一步要加大对节能、环保、生态领域的财税支持力度,研究出台有利于节能环保产业的财税扶持政策。从报道内容来看,节能领域的财税优惠政策有可能推广到环境治理与环境服务领域。目前在合同能源管理领域,100%利用余热、余压发电的企业可以享受免征营业税、增值税即征即退、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的优惠。另外,资源综合利用类收入的所得税减按90%计征。但是在环境治理领域,环保企业通常仅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获得15%的优惠所得税率。假如能够实现节能领域的财税优惠向环境服务领域转移,仅免征3%或者5%的营业税就能够带来大约10%~20%的利润总额增加,将吸引更多资金投向污染源治理与治污设施运营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