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
1.主管部门委托评审函;
2.申报材料公示情况证明;
3.经济、会计、印刷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一览表;
4.破格申报人员破格申报书面申请、单位同意破格申报意见、答辩小组意见及主管部门破格审核报告。
(二)申报人员的资格材料(A袋):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印制)一式2份,另附与评审表上相同的本人半身2 寸照片2张;
2.2011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3.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复印件或有关证明;
4.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相应模块合格证)复印件或有关证明;
5.身份证复印件;
6.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7.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
8.获奖证书复印件。
(三)申报人员的业绩材料(B袋):
1.推荐材料简表;
2.能反映或代表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最高学术水平论文2 篇或论著1 部。
(四)材料要求
1.所有材料必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打印材料字体统一用四号宋体,首页要有目录,按顺序排列,不用装订。
2.凡复印件报送材料时必须出示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
3.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和申报人员的资格材料(A袋)、业绩材料(B袋)各1份,袋面要清晰标注申报人的“姓名”、“申报职务”、“单位”。
4.提供的论文需同时附上发表该论文的报纸的版面或期刊的封面、目录;提供的论著需复印封面、目录、版本记录页以及正文的前4页。凡与他人合著的著作,需由出版单位提供本人所著部分的证明。使用其它名字发表论文或著作的,要提供出版单位的笔名证明。论文(论著)发表(出版)时间截止到2012年9月31日。
四、评审结果公示
对新闻出版总署经济、会计、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拟授予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于评审会后在总署网站(http://www.gapp.gov.cn)通知公告栏公示1周,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新闻出版总署职改办正式发文予以确认。对公示中有问题的人员,新闻出版总署职改办核实后按程序取消其资格。
五、注意事项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请到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领取。本通知提及文件及表格等请登陆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网站www.gappedu.gov.cn职称评审专栏下载。
2.受理评审材料的日期为2012年10月10日~10月30日期间每周二、四,逾期不予受理。评审材料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报送,个人报送不予受理
3.报送材料地址:
(1)报送经济、会计专业高级职称材料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甲4号物华大厦五层520室 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
联系人: 王鑫 徐令德
电 话: 68008752 68008166(传真)
报送印刷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街6号富力摩根中心E座818室 中国印刷技术协会
联系人:刘义勇、郭明
电 话:59361486、59361487(传真)
4.评审结果由新闻出版总署职改办通知委托单位,委托单位将评审结果通知申报单位,申报单位人事部门按新闻出版总署职改办的要求领取通过评审人员的证书,同时办理材料清退手续。
5.政策咨询部门:新闻出版总署职改办
电 话:010-83138770 010-83138770
关于开展2012年度印刷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新闻出版总署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