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012年7月9日从四川省环保厅获悉,中央财政2012年起设立环保先进技术示范推广专项资金,对采用环保先进技术的项目给予资金补助,促进污染物减排。2012年,本省重点补助水泥、包装印刷、集装箱、家具行业的环保先进技术项目。
据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该补助资金按环保先进技术核心设备设施实际购置和安装费用的一定比例(不高于50%),对工程实施企业进行补助,但对工程的土建、管理费用等不予补助。
2012年,该补助资金主要支持以下技术推广示范:新型干法水泥窑炉脱硝技术项目,单线规模应达到日产2000吨级及以上水泥熟料;包装印刷企业、集装箱制造企业和家具生产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技术项目,包装印刷企业应具有3条(台)及以上复合膜干复线(凹版印刷机),集装箱制造企业的单个喷漆房风量应大于100000m3/h,家具生产企业的排放风量应大于100000m3/h。凡采用上述技术新建、改扩建工程或设施的企业,可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补助,申报项目包括拟建和在建项目。今年,每个市(州)可申报采用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技术项目1个,采用水泥脱硝技术项目不超过3个。
以下项目将优先获得资金补助:列入环保部与省政府签订的“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的水泥脱硝项目(特别是今年要完成的项目);已开工项目;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并经环保部公告名单的企业,或通过重点行业环保核查企业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