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2012年5月9日召开的河南省文化改革发展工作会议,部署了一系列改革、改制工作任务。其中包括9月底前完成第一批39家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省辖市、县区的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三局合一”改革完成等。
河南省新闻出版局局长詹玉荣介绍,对具有独立事业法人的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依照有关程序转企。对于不具备出版资质、违规出版、资不抵债的,予以关停。对于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报刊编辑部,原则上不单独转制,区别不同情况,并入其他新闻出版传媒企业或予以撤销。
对于转企改制单位的财政保障问题,河南省财政厅厅长钱国玉表示,转制单位提前退休人员待遇由原渠道支付,清产核资后,转制单位确实无力解决的,由财政拨付专项经费解决;对转制时自愿辞职和分流人员,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转制单位经评估的实物或净资产,在扣除按政策列支的改制成本后,作为改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转制后原有的事业费仍按原渠道拨付,并保持5年不减;原事业编制内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由财政负担的部分,转制后继续由财政部门安排。
对于转企改制单位的人员安置问题,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郭俊民表示,会帮助企业设计合理的员工薪酬制度,对现有工资外津贴、补贴、福利等项目进行清理,其中合理的部分纳人工资分配;转制时在职人员的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不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转制前已经退休的人员,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可以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实行医疗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