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福建莆田市民不断向《壶兰监督》反映,一些印刷品广告经常会有不良信息的小广告发布,希望有关部门能进行管理。
“戒烟只需每天闻一闻,几天就能戒;小额贷款,方便快捷;信用卡服务,刷卡消费。”3月22日上午,记者在一位市民提供的几份印刷品广告上看到这样的内容。其中,一份名为《都市传媒》的印刷品广告第8051期中,有一条贷款的广告,记者拨打广告中的电话号码,对方表示贷款一万元月息1500元。
图为非法印刷品广告乱象丛生。
这些印刷品广告经营者是怎样把关刊登信息的?当天,记者拨通了一家名为《生活向导》印刷品广告的办公电话,告知要刊登房产信息,一位女业务员表示只需提供刊登的房产信息即可,无需提供其它材料。与《都市导航》取得联系时,记者称要刊登招工广告,还特意说明未办理营业执照,一位男业务员表示“可以登广告”。
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目前的印刷品广告多为DM广告,通过赠送等形式将宣传品送到消费者手中。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只有具备注册资本达到150万元以上的、并且企业成立3年以上等条件,广告公司才有资格申请发布DM广告,还须向当地省级工商局提出申请,办理《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证》。目前,莆田市场上包括《都市传媒》、《都市导航》、《金点子广告》在内的印刷品广告都不具备在我市发布的资格。
市工商局商广科科长郑志阳介绍说,即使是有发布DM广告资质的,广告的经营者也要审查广告客户的营业执照和经营的范围等,并建立台账。不过,一些经营者为了争取客户,不对广告的真实性进行把关,有意无意发布一些虚假广告。他表示,工商部门将会加大对这些情况的查处力度。
除了DM广告之外,一些超市、医院等也会自印一些宣传单(册)到街头分发。当天,记者在市区北大街采访中,看到一辆挂有仁德医院字眼的车辆停车后,一名身穿白色运动衣的女子拖着2大捆的书册下车。随后在该路段分发书名为《健康生活》的印刷品。这本印刷品除了宣传莆田仁德医院外,还刊登一些幽默小品和情感故事等。郑志阳告诉记者,企业在经营范围内进行自我宣传是合法行为,也无需登记。不过,《健康生活》印刷品发布了产品以外的信息,属于违规行为。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林志强告诉记者,印刷品广告涉及到侵权盗版、非法销售,印刷企业是否有印刷委托书等属于文化部门的管理范围。
延伸阅读
何为DM广告?
DM广告,也叫直销广告,或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包括广告单页或广告宣传画册,通过邮寄或赠送等形式,将宣传品送到消费者手中、家里或公司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