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6日至3月2日,新闻出版总署印刷复制发行司联合全国“扫黄打非”办、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和公安部治安局,组成三个检查组,对北京、山西、甘肃、四川、辽宁、河南和重庆等7个重点地区的印刷复制发行企业及出版物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共抽查了23家印刷企业、4家光盘复制企业、7家发行企业和8个出版物批发交易市场,检查结果暴露了印刷行业众多问题。
1.企业无合法委托手续从事印制业务:无法提供在制品的印刷委托书或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
2.企业无规范委托手续从事印刷:只有印刷通知单,而无正规有效的印制委托书。
3.企业没有严格执行承印验证制度:一些印品与印刷委托书中的书名及定价不符。
4.企业擅自接受委托印刷:在无原出版单位的新印刷委托书的情况下,擅自接受其它印刷企业的委印出版物。
5.印刷经营许可证违规出租转让:擅自将业务转包给他人进行。
6.企业现场管理混乱:如管理制度没有“上墙”,管理人员没有接受正规法规培训、车间生产管理次序混乱等。
从以上出现的状况表明,对于印刷企业而言,印刷复制委托制度是印刷业务最核心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