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级职业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劳赛组办发〔2003〕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和人社鉴函〔2012〕3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审注册的范围
2012年度裁判员审核注册范围是2010年获得国家级裁判员资格的裁判员。
二、审核注册有关要求
(一)时间要求
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每两年对裁判员证书进行一次审核注册。裁判员胸卡有效期前一个月(30)天,由中国印刷技术协会统一到中心办理有关审核注册手续。
经中国印刷技术协会与人社部协商, 2010年获得国家级裁判员资格的裁判提前年审,2010年国家级裁判员的有关审核注册材料,于2012年3月5日前报人事处。
(二)审核注册申报材料种类
1、国家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证书(由本人认真填写证书上的执裁记录)。
2、国家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胸卡。
3、国家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审验申请表一式两份。
4、一寸彩色照片2张,二寸彩色照片3张(两张请自行贴在审验申请表上,单交的照片请在背面写上名字)。
5、本次裁判员审验工作不收费,只交纳60元/人邮寄费。
三、知识更新培训的范围
2012年度裁判员知识更新培训范围是2008年获得国家级裁判员资格的裁判员。
四、知识更新培训有关要求
(一)时间要求
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每四年对裁判员进行一次知识更新培训。
据人社部要求,所有2008年获得国家级裁判员资格的裁判进行知识更新培训,2008年获得国家级裁判员资格人员的有关材料,于2012年2月24日前报人事处。
(二)知识更新培训申报材料种类
1、国家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证书(由本人认真填写证书上的执裁记录)。
2、国家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胸卡。
3、国家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知识更新培训登记表一式两份。
4、一寸彩色照片2张,二寸彩色照片3张(两张请自行贴在知识更新培训登记表上,单交的照片请在背面写上名字)。
5、培训费:1600元(含换取新的裁判员证书和胸卡、资料费、食宿费)。
6、培训时间:2012年3月28-29日,报到时间3月27日全天,地点:北京金玖招待所(北京市翠微路22号),总机电话66882529。
四、相关要求
对未按要求参加审核注册和知识更新培训的裁判员取消其资格,不得再执裁国家级技能竞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