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北京印刷工价的修订工作
我1952年参加工作,在印刷行业干了四十多年。从事印刷工价修订从1970年开始,当时我在北京市革命委员会毛主席著作出版办公室工作。那时,大家把这个单位简称为“毛办”,听起来好像是中南海的,所以我们都乐意接受这种误会。
这个“毛办”设有三大部:生产部、政治部、后勤部,我是生产部的,兼做印刷工价工作。
专职做印刷工价从1978年开始,那时“毛办”历经了北京市出版办公室、北京市出版事业管理局的沿革,我在管理局之下的北京市印刷工业公司。又经过几次机构变动,我退休前是北京市印刷工业总公司物价处处长、北京印刷协会物价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主任是我的顶头上司、北京市印刷工业总公司副经理章先文。在此之前,我的顶头上司还有陈平舟,他在北京市出版事业管理局当副局长时兼任印刷公司经理,是北京印协第一任理事长,我是第一届的个人会员。
说到印刷工价,我在总公司和印协编写《北京印刷志》时提供过资料。
经历过计划经济的人可能记得,那时的商品标签有三种:红色的是国家定价;蓝色的是指导价,可以上下浮动20%;绿色的是市场调节价,由企业定,国家不管。
工价单标准
1991年以前的印刷工价是国家定价,由县以上的业务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制定。书刊定价由出版署制定。
北京地区的印刷工价从1951年到1991年的四十年中修订了七次。多次修订的原因,一是为了适应市场物价的波动,二是为了调整出版、印刷、发行三个环节的利益分配。[next]
1986以前,从解放初期的政府新闻出版处到市文化局印刷工业公司,都是政府主管印刷的部门;1986年成立北京市印刷工业总公司,性质是代行部分政府职能的企业领导机关。当时的北京印协挂靠在北京市印刷工业总公司,所以,总公司和北京印协就承担了北京地区印刷工价的修订工作。我作为总公司物价处处长和北京印协物价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就承担了工价修订的具体工作。
工价计算办法
我们制定的工价,报市物价局批准后就是国家定价。
关于出版、印刷、发行三个环节的利益分配,有个时间节点很重要,就是1984年。
1984年对国有企业(当时叫全民企业)实行利改税和拨改贷。在此之前,国企的利润要上缴国家,所需发展资金由国家划拨。国企对工价和利润不太关心,因为利润多了会增加来年上缴利润任务的基数。
1984年后就不一样了,国企的发展和技改要靠企业留利自有资金解决,企业不重视效益就不行了。
有的资料说,计划经济时期出版、印刷、发行三者按图书总定价的分配比例是55、15、30。我在总公司和印协做工价工作时做过一个调查,出版社拿书价的60%,书店拿30%,印刷厂拿10%。从投入产出角度看,印刷厂最不合算,固定资产最多,投入最大,拿的最少。
这也反映不出供求关系。很多老同志都记得,北京有一个时期出书难,很多书还有拿到外地印,但印刷工价就是这么低。
为了解决出书难的问题,国家加大了对重点印刷厂的投入。上世纪七十年代高教出版社向北京印刷一厂投了900多万元,盖了一座生产大楼,固定资产上去了,折旧多了,利润下降了。调整印刷工价就是要解决这些问题。
解放初期到1991年国家定价时期,印刷工价的修订都有不同的历史背景和不同的情况,听一听也很有意思。[next]
北京从1956年开始有了统一工价,是1955年制定的,比1951年新华印刷厂的工价还低,这是针对私人工厂搞的。当时国家对私企的政策是限制、利用、改造,降低了工价,没想到1956年就公私合营了。
1962年的工价是1961年搞的。国家经历了三年自然灾害,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政策,要求出版社降低书价保本微利,工价又一次降低。
当时工业出版社就在现在北京印协所在的佟麟阁路36号,归国家科委管。第一年赚了300万元,三个社长被国家科委叫去批了一通,说你的任务是传播知识,宣传党的政策,不是让你赚钱的。第二年赔了100万元,又被叫去挨批,说不能赔钱。第三年赚了100万元,说这还差不多。
1978年修订工价时,已有十六年没动过工价。陈平舟是我们的领导。当时全国全民所有制工厂在文革后第一次调整工资,企业成本上升了,排印装工序,只有排字赚钱,印装都赔钱,就把排字工价降了点,给印装加价,总体上升13%。在科技馆开会时,陈平舟还为这件事与出版社领导逗嘴仗。
1984年的工价是1981年搞的。本来想在1982年审批,但财政部取消了给出版社一吨纸200元的补贴,出版社承受不了,所以1984年才下发执行。
印刷工价在市物价局审批也很曲折。印刷企业的销售收入结构与制造业不同,原辅材料的转移价值远远低于制造企业,因此报上去的企业利润率都高于制造业。物价局说,这么高的利润率你们还调价。这种情况要费很多口舌才能说清楚。
1988年修订工价是最顺利的一年,市物价局直接参与,与总公司、北京印协联名颁布执行。
另一个原因是,总署收到大印协(器材协会)的一个报告,而总署管印刷的司长高永清对印刷行业很了解,还给我写了一封信,提出了意见,说“项目繁多、计算复杂、难于掌握”。 我根据高永清的意见,对计算单位等做了修改。
1991年是最后一次国家定价。
1992年,北京市物价局发了一个京价字(92)471号通知,北京印刷工价的制订权自1992年11月20日下放到企业。此后,北京印刷协会根据行业的情况,修订过三次指导性工价。
1994年4月,以北京印刷集团总公司、北京印协、北京地区国营书刊印刷厂厂际联谊会的名义修订了北京地区印刷工价。
1996年6月,鉴于原材料价格和各项费用增长幅度较大,对1994年工价进行了局部调整,但基本上没有得到执行。
在此后的十三年间,北京印刷工价基本维持在1991年工价和1994年工价之间。
2009年北京印协根据会员单位的要求,单独修订了指导性工价。这次工价对全国影响很大,上海、天津、四川等地的印刷工价基本上是参考北京工价制订的。
北京印刷工价伴随北京印刷企业走过了风风雨雨的六十年。作为北京印协的一项重要工作和会员单位关注的一件大事,谨记于此。
(1991年之后的记述,由原北京市印刷工业总公司生产处副处长、北京印协副秘书长鲁澎提供资料)
(本文作者系原北京市印刷工业总公司物价处处长 北京印刷协会物价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