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3日9点52分,潍坊公安消防支队青州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位于东夏镇二府村一彩印加工厂车间发生火灾,火势不断蔓延,现场浓烟滚滚,情况十分危急。中队立即出动3部消防车、18名指战员赶赴现场。
10时17分,消防官兵到达火灾现场,在距离现场较远处就能看见火场上空弥漫着滚滚浓烟,凶猛的火舌不停从浓烟中蹿出,熊熊大火迅速蔓延,直接威胁到西边的厂房。此时厂房正处于猛烈燃烧阶段,起火厂房已被烧的面目全非,如不及时扑救控制火势,一旦形成“火烧连营”的局面,损失必将进一步加大。
经过火情侦察以及询问厂内负责人得知起火点是厂房内印刷油墨着火,着火面积大约150平方米,起火部位电源已经切断,房内无人员被困,而且也没有其它的易燃易爆物品。
在确定情况后,现场指挥员下令,出三支水枪,两支同时从西面进攻打击火势,另外一支水枪绕到火场东面阻止火势蔓延,防止火势扩大造成更大的损失,其余车辆在主干道处进行远距离供水。命令下达后参战官兵立即铺设水带,迅速展开灭火战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