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4日,财政部发布了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以下简称新《税则》),并在2011年1月1日开始实行。人们十分关注的是,新《税则》究竟有哪些变化?国家又会采取哪些优惠政策呢?对印刷行业来说,尤其关心国家对印刷设备的进出口会采取哪些优惠政策。仔细阅读2011年新《税则》,可以发现其主要内容和变化有以下几方面。
关注一 增加税目 降低关税
2011年的新《税则》共有7977个税目,比2010年的税则增加了54个。这使得进出口税则更加符合实际,进出口贸易结构更加合理。
从新《税则》还可以看出,2011年进口关税总水平为9.8%,这就向世界再一次宣告,按照我国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降低关税的承诺,经过9年的努力,现在我国已经全部提前履行完毕加入世贸组织关税减让的承诺,我国关税总水平由加入世贸组织时的15.3%降至目前的9.8%。这说明,我国是信守承诺的。
关注二 实行暂定税率 调整贸易结构
针对当前后金融危机的影响,为了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的发展,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适应国内外供需状况和市场价格变化等情况,2011年我国对600多种货物实行较低的暂定税率。其中,有18种印刷设备及零部件仍然实行较低的暂定税率。
关注三 印刷设备进口关税的变化
上面讲了新《税则》宏观方面的情况。而我们印刷行业最关心的是2011年进口印刷设备的税则、税目、进口关税与2010年的税则有哪些变化?进口关税税率有没有降低?特别是一年一修改的暂定税率有些什么变化?
从新《税则》中我们可以看到,有关印刷设备进出口新《税则》与2010年的进出口税则相比,印刷设备进口税目、最惠国税率、出口税率与2010年相比,基本上没有变化。但有3种设备和零部件的暂定税率发生了一些变化。具体是:
1.与我们印刷业有关的暂定税率有18个税号。与2010年相比,增加了1个税号。增加了税号84439929压电式喷墨头的暂定税率,进口关税最惠国税率是6%,暂定税率是3%。这有利于发展喷墨印刷。
2.调整了税号84423021计算机直接制版机器(CTP)的暂定税率,由2010年的零关税调整为3%。
3.调整了税号84433222幅宽由60厘米现改为32.9厘米的“静电照相印刷设备(激光印刷机)可与网络或自动数据处理设备连接”之设备的规格尺寸,放宽了进口限制。
客观地说,主要印刷设备和零部件基本上都制定了较低的暂定税率,进口关税也不算高,进口环节调节税(增值税17%)又可以抵扣。但如果要买一台价值为100万美元的对开四色胶印机,理论上只要花100×1.07=107万美元(约合人民币706万元),但实际上是企业一次性要先交(100×1.07×1.17)=125.19万美元(约合人民币830万元),企业负担较重,增值税抵扣较慢。因此,许多中小印刷企业往往望而却步。
关注四 进口设备执行哪种进口关税税率
进口关税税率有普通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暂定税率、特惠税率等。执行哪种税率的原则是:进口货物有最惠国税率兼有暂定税率的,应当执行暂定税率。进口货物有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又兼有暂定税率的,应当从低执行税率。也就是说,哪种税率低就执行哪种低的税率。出口货物有出口税率兼有暂定税率的,应当执行暂定税率。要注意的是,暂定税率一年制定一次,只在当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