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丽江一公司出纳员采取伪造银行账单、私开现金支票、做假账等手段,先后62次侵占公司公款,共71.660238万元。3月31日丽江市公安局经检察机关批准,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陈凌云执行逮捕。
2010年2月2日,丽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丽江印刷有限责任公司举报称:“我公司职员陈凌云利用担任公司出纳员的职务之便,涉嫌侵占公司公款,请求查处。”丽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立即成立专案组进行立案侦查,2月23日丽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了涉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嫌疑人陈凌云。
经公安机关查明:犯罪嫌疑人陈凌云,男,现年36岁,中专文化,于2005年12月至2008年2月22日期间,利用其担任丽江印刷有限责任公司出纳员职务之便,采取伪造银行账单、私开现金支票、做假账等手段,先后62次侵占公司公款71.660238万元,侵占的公款该嫌疑人称在吃喝玩乐中挥霍殆尽。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