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在2010年能否继续显示其巨大潜力,似乎已不是问号。
据文化部网站消息,由中宣部牵头,文化部联合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九部委共同制订的《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将于本月出台。
“文化产业的投融渠道,除了金融业的间接融资外,在股票债券市场上的直接融资以及债券市场的试水,在这个文件中都应该会有所体现。”中央财经大学文化创意研究院执行院长魏鹏举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
文化产业“临界点”
事实上,刚过完年,金融服务机构已为文化产业带来了浓浓暖意。
近日,文化部与中国工商银行签署了“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按照协议,工商银行将向文化产业优质企业的发展提供全面的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重点支持符合《文化部文化产业投资指导目录》鼓励类行业的优质企业,通过提供并购贷款等产品服务推动文化企业重组并购和文化体制改革。
“目前,我国人均GDP已突破3000美元大关,已达到了文化产业爆发的临界点,文化消费开始出现跳跃式的‘井喷’。文化产业的发展应获得财政金融、税收减免方面政策倾斜。”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统计局副局长叶青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去年,除了新闻出版总署与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各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分别获得了500亿元的意向性资金支持外,文化部也与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签订了合作协议,涉及资金76.03亿元;而中央财政对2008年国家重点出口文化企业奖励5800万元;许多地方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出口文化企业……
需建立评估体系
今年,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与更多银行类金融机构的合作也在进一步拓展。文化部将充分利用各家银行不同的业务侧重和优势,为文化企业提供多层次的融资服务。
“金融机构对于这些文化企业的支持条件中当然是需要其版权或者其他资产进行抵押的,现在各地的文化产权交易中心都在建设当中,这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其中一家金融机构北京分行总经理曾告诉本报记者。
但对于金融机构,一个现实的问题就是,大多数文化企业都是盈利模式不明确的中小企业,其本身又缺少有形资本,金融机构自然要面对“无形资产难以评估、还款来源不明确”等问题。
即使是在文化产业中市场化程度最高的电影领域,将“版权”向银行作为抵押从而获得贷款的例子,也只限于中影、华谊等几家电影巨头。
“电影产业还有几大导演支撑,对银行还有吸引力,但对于大部分文化创意企业而言,几乎是没有领军人物的,靠个人品牌去从银行获得金融支持还是有一定难度。很简单的道理,一个人的创意的点子可能值500万、1000万的,在最初阶段,这个该怎么去评估,现在很难去说明。另外就是现在的环境,盗版情况还是很严重。”云南省文化厅副厅长、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范建华表示,“文化产品的附加值就是知识产权、智力投资,虽然现在有一些成功例子,这个评估体系该如何设立需要更为成熟的模式。目前,各地还是希望国家、省、地方能够建立‘文化产业扶持基金’来解决文化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一位知情人士表示,就2008年年底广传的“100亿国家级文化产业扶持基金”的建立目前都还在酝酿当中,“毕竟,这还是需要一个总的管理者,不是一个部委能够说了算的。”
在这种背景下,解决产权的问题还是主要的。
“指导意见”解决难题
就在去年年终,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等五方共同发起设立“全国版权交易共同市场”,建立全国性版权交易协同型联盟。
但一家评估机构认为,与别的产业相比较,文化产业投资的风险的确很大,目前该评估机构对文化产品的评估基本是聘请包括行业、金融业在内的几十位专家得出一个风险测评,基本将风险降到最低。“中国的文化领域太庞大太厚重,并不是一些西方的经验可直接借鉴的。版权的评估自然也是一样的道理。”其董事长曾表示。
不过,对于此次由中宣部牵头,文化部联合财政部等九部委共同制订的《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上述知情人士表示,其中的一些指导意见还是能够解决一些难题的。
该文件就创新信贷产品、完善授信模式、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培育文化产业保险市场、营造包括贷款贴息、保费补贴、投资基金、风险补偿基金、文化产权评估交易等配套机制,在多方面取得了突破。
就文化产业的投融渠道,魏鹏举认为,除了金融业的间接融资外,还有在股票债券市场上的直接融资以及债券市场的试水。“2009首都金融论坛”上,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陈冬透露,北京市正研究论证发行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企业债券。“这种打包式的企业债券可能是未来文化企业在债券市场的主攻方向。毕竟这种模式中包含了有形资产,也降低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