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公开增发股票,增发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委派陈波、洪华忠先生作为本公司本次公开增发的保荐代表人,履行公开增发的尽职推荐及持续督导职责。同时,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已于2009 年12月31日终止,原保荐代表人为陈波、杨卫东先生。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职责已履行完毕。因此,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代表人变更为陈波、洪华忠先生。
时间:2010-02-01 来源:中国证券网
鉴于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公开增发股票,增发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委派陈波、洪华忠先生作为本公司本次公开增发的保荐代表人,履行公开增发的尽职推荐及持续督导职责。同时,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已于2009 年12月31日终止,原保荐代表人为陈波、杨卫东先生。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职责已履行完毕。因此,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代表人变更为陈波、洪华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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