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公告内容如下:
一、证券投资概述
2009年4月7日,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证券投资累计投入2,000万元,实现盈利1,971,711.72元。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2010年1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二、证券投资基本情况:
1、公司证券投资限于国内证券市场。
2、本次证券投资资金使用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占公司200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6.33%,该额度包括将证券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即任何一时点证券投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投资额度。在本额度范围内,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可循环使用。
3、本次证券投资期限自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自有资金。
四、证券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证券投资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国内证券市场进行证券投资,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符合公司财务状况,目前不会对公司造成资金压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能提高公司现有资金的利用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证券投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1、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建立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证券投资操作细则》,对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公司已在中国证监会核准营业的证券公司以公司名义设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
3、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证券投资决议后,由投资部提出投资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报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审签,由财务部审核后拨出款项到对应账户。
公司财务部负责证券投资资金的管理,投资部负责证券投资的具体操作。公司审计部每季度对证券投资事宜进行审计和监查,公司证券部不定期对证券投资事宜抽查,充分评估投资风险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证券投资》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公司独立董事,现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建立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详细规定了公司内
部证券投资审批流程和权限,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二、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符合公司财务状况,能提高公司现有资金的利用率,不会造成公司资金压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七、保荐人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及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和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向公司管理层认真调查了本次证券投资的金额、方式和期限、资金来源和管理、操作程序及风险控制措施等事项,审阅了公司的《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证券投资操作细则》,经审慎核查,广发证券同意鸿博股份运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