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9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为下属控股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包括其全资子公司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佛山诚通纸业有限公司及华新(佛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借款担保总额。
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担保,因此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全部发生后,本公司拟为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如下表:
序号 被担保方的名称 公司持 拟担保额度股比例(人民币万元)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1 公司(包括其全资子公司珠海华丰40.1760%120,000纸业有限公司)2佛山诚通纸业有限公司 75%20,000 3 华新(佛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75%10,000合计150,000上述控股子公司于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在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借款时,公司在上述额度内将给予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2月11日,注册资本111,061,305美元。
注册地址:珠海市前山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童来明。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自产的高档包装纸板。
本公司持有其40.1760%的股权,属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08年12月31日,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总资产254,825.68万元,负债合计155,503.5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1.02%,所有者权益99,322.1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09年6月31日,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总资产378,876.68万元,负债合计178,784.4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7.19%,所有者权益200,092.2万元,09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49,499,375.78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6月18日,注册资本984,559,330元人民币。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高栏石化区。法定代表人:严肃。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高档纸及纸板。
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止2009年6月30日,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总资产216,901.42万元,负债合计110,408.5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0.90%,所有者权益106,492.8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华新(佛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29日,注册资本1280万美元。注册地址:佛山市禅城经济开发区罗格围园区科洋路3号之1之10。法定代表人:陈加力。经营范围:加工、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制品,产品内外销售。本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属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截止2008年12月31日,华新(佛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总资产24,042.91万元,负债合计17,747.06万元(其中包含母公司借予的6,8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3.81%,所有者权益6,295.8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09年6月30日,华新(佛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总资产25,102.45万元,负债合计14,303.3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6.98%,所有者权益10,799.1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佛山诚通纸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9日,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河滨路17号。法定代表人:严肃。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高档纸及纸板。本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属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为本公司与龙邦国际有限公司于今年合资成立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拟将因实施增资控股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而剥离出来的佛山华丰纸业有限公司佛山本址资产转让至该公司,并由其承接该部分资产的经营运作。
三、担保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各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通过如下措施控制担保风险:(一)严格风险评估,并设立对外担保控制限额。通过严谨的授信风险评估,确定各子公司最高风险承受能力,并设置总体担保额度控制在人民币15亿元之内。(二)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资金集中结算模式,强化结算中心职能,突显资金实时监控的优势,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公司实时掌握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担保风险情况,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目前,公司增资控股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重组项目已经实施完成,公司经营规模大幅扩张,公司总资产增至6,245,026,603.46元,较年初大幅增长82.31%,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的组成结构也发生了变化,因此公司需要对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对外担保额度进行调整。为了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并为今后企业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预计公司今年对资金的需求仍将增加,因此公司设置的对外担保额度从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12.5亿元增加至15亿元。
根据本公司和各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方案有利于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获得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支持以及良性发展,符合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的整体利益。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佛山诚通纸业有限公司及华新(佛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资产优良,公司对其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包括其全资子公司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佛山诚通纸业有限公司及华新(佛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将上述担保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于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中,本公司已就非全资子公司股东应按持股比例共同承担对子公司的贷款担保责任事项进行了沟通,但上述被担保公司的其他股东均由于客观原因而未能对此次融资承担担保责任,具体原因如下:1、由于国家烟草专卖局相关规定迫使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的股东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未能承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责任;2、上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其余少数股东龙邦国际有限公司和新加坡仁恒工业有限公司均为境外法人,境内金融机构未能对其资信能力进行系统评估,因此上述境外法人均不能作为担保主体。由于上述原因本公司将承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责任。
上述担保不存在提供反担保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可控,由于被担保人佛山诚通纸业有限公司和华新(佛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均为公司控股75%的企业,公司对其具备绝对控制权。另外本公司为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该公司董事会5个席位中的其中3名董事由本公司派出,董事长由本公司提名,经董事会一般选举产生;总经理与财务负责人由本公司推荐,董事会通过一般表决决定任免,公司。综上所述,公司对本次为其承担担保责任的控股子公司均有绝对控制权。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所审议的担保事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担保事项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同意上述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按照新会计准则调整后)的净资产为1,269,218,639.42元,而公司到2009年6月30日止未解除担保责任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5,200万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净资产的35.61%。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本次担保全部实施后,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将达到1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净资产的118.18%,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