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央预算单位2009-201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有关规定,就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全国人大机关2009-2010年定点印刷采购项目(ZC-CZB09032)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概述
1、招标内容:
为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全国人大机关在京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单次金额或批量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票据、证书、期刊、文件、公文用纸、资料汇编、信封等印刷品的印制和服务。
2、本次印刷定点及相关服务招标,共分 3 包。投标人可以投一包,也可以投多包,具体分包及入围供应商数量如下:
第一包:票据、证书。承印票据、证书等印刷品的印刷及相关服务。拟确定10名中标人。
第二包:期刊及其他印刷品。主要承印出版发行的书报期刊、资料汇编及日常办公用品等印刷及相关服务。拟确定30名中标人。
第三包:信封。承印各种型号信封。拟确定5名中标人。
3、本项目合同有效期:自2009年 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4、服务范围: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全国人大机关在京行政事业单位。
二、投标人必须符合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并具有以下特定条件的:
1、各包投标人必须具有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2、第1包投标人,注册资金(本)不少于1000(含)万元人民币;并且具备印制票据、证书的专用设备;
3、第2包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200(含)万元人民币;具备胶印或者数码印刷的设备;
4、第3包投标人,具有一台以上制作信封的专用设备,并且必须具有邮电管理部门核发的《信封生产监制证书》;
5、自200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期间,投标人在印制、保管、运输、印刷品交付等环节中没有发生《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以及《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泄漏国家秘密的情况;
6、本次招标拒绝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加的投标,并拒绝接受任何非印刷企业以代理商身份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办法
2009年6月4日至2009年6月23日,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直采购频道(zzcg.ccgp.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 6月23日10时(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2009年6月23日1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8时至10时前统一递交至开标地点。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
金台饭店金樽厅(具体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38号)。
七、印刷项目答疑时间及地点:
答疑时间:2009年6月 10 日14:30(北京时间)
答疑地点:中新大厦一层开标室(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
八、联系方式
电话:(010)82273275 82273291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
邮政编码:100088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
200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