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三下午4时,连续通宵达旦上班13天的湖北籍打工妹王爱军在工厂宿舍再也没有醒来,医院下达的死亡通知将其定性为猝死,但死因不明。死者家属表示,王爱军连续13天通宵上班没有休息,工厂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其猝死为劳累导致。但工厂拒绝为打工妹之死负责。
据死者工友介绍,王爱军从10月16号晚上开始上班,工作时间为晚上8点到第二天早上8点,周末没有休息,连续通宵上了13天班。10月29号下午4时左右,要好的工友去宿舍找王爱军玩耍,叫唤半天她都没有反应,仔细观察,工友发现她全身乌黑发紫,没有了气息,已经死亡多时。深圳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认为王爱军没有死在工作岗位之上,工厂不负责任。本着人道主义原则,工厂可以将其定性为非因工死亡,补偿家属3万7千元。死者家属对这一说法及其不满,认为王爱军之死与工厂连续超额加班有直接关系 ,属于劳累猝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