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毕昇基金会章程(草案)
第一条 为了纪念我国活字印刷术创始人毕昇对人类文明作出的卓越贡献,为促进印刷科学技术和印刷事业的发展,特设立“中国毕昇基金会”。
第二条 本基金会为非营利性的、以促进印刷事业发展为宗旨的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 本基金会的任务和基金用途:
一、奖励毕昇印刷奖获得者;
二、支持印刷科学技术开发和资助技术交流;
三、奖励优秀的印刷论文;
四、支持印刷人才培养;
五、为发展基金会必需的开支。
第四条 本基金会基金来源,主要依靠热心于本会宗旨的国内外企事业单位、团体和个人的自愿捐助。
第五条 本基金会实行民主管理,设立理事会,由主席一人、副主席数人、理事若干和正副秘书长组成。基金会的办事机构暂设在中国印协,由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
第六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制订和修改基金会章程;
二、调整理事会成员,推举主席和副主席;
三、审议基金会的工作计划;
四、审核年度预算和决算。
第七条 基金会的基金存入银行,设立专户,建立独立的会计,接受人民银行、民政部门的监督。定期公布收支帐目,并向理事会作出相应报告。基金会的年度经费,主要依靠基金的利息,原则上不动用基金。
第八条 本章程从理事会通过并经国家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本章程的修改解释权属于本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