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奶粉事件的沸沸扬扬,让一度尘嚣于世的电子监管码事件淡离了人们关注的范围,现在人们更加关心那些因为服用有毒婴儿奶粉中毒的孩子们,关注谁是这个事件的始作俑者,关注三鹿集团在事件发生前后的所作所为。9月14日,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也表示,全国质检系统150多个国家级检测中心正在24小时不间断地对全国婴幼儿配方奶粉进行检测,一两天内就会有结果,并向社会全部公布。但在这里,我们还是要反问一句,这么重大的食品安全事件,国家质检总局一度在食品行业强制推行的电子监管系统,在事件的整个过程中,是否起到了丝毫的防范作用呢?如果没有,那这种监管体系的有效性和合理性,可是真的需要好好进行一下推敲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一个堂而皇之的理由,就是电子监管系统具备追溯和预警功能。2007年12月3日,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出通知,对9类69种重点产品实施电子监管。其中特别说明,“电子监管网的技术服务机构必须确保网络的正常运行和数据信息的安全、可靠,积极主动做好企业入网、产品赋码、核准核销、消费查询、监管追溯、通报预警等各个环节的技术服务工作,为尽快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打击假冒伪劣提供有效的技术保障。”但是,在像三鹿奶粉这样重大的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当中,我们却未能发现电子监管码和电子监管网的身影,哪怕是只言片语的作用都没发现!换句话说,就是电子监管系统并不像推行它的人说的那般有效,更没有起到监管追溯、通报预警的作用。
我们不知道这些有毒的奶粉是否都贴上了电子监管码,也许没有,这正是我们希望看到的,因为这至少可以让人理解为这些产品正是因为没有纳入电子监管体系,所以才没有被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
如果不是这样,所有这些产品全都是所谓的赋码产品,那么电子监管的作用为什么我们压根没有看到呢?究竟是什么环节出现了问题,让这个系统失去了效果呢?亦或是这个系统本来就是一个摆设?只是为了给某些特定的群体创造一个财富的源泉?
三鹿奶粉事件还在调查过程当中,我们不能擅自下任何的定论,但是在整个事件雨过天晴之后,我们希望得到一个答案,一个关于电子监管在这个事件当中所起作用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