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2007年12月31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下发了《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
通知指出,塑料购物袋是日常生活中的易耗品,我国每年都要消耗大量的塑料购物袋。塑料购物袋在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由于过量使用及回收处理不到位等原因,也造成了严重的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特别是超薄塑料购物袋容易破损,大多被随意丢弃,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
通知指出,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超薄塑料购物袋)。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加强对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提高废塑料的回收利用水平,同时要在全社会大力营造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