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鸣起:存在误读误解 《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任务艰巨
3月8日上午,代表全国总工会发言的全国政协委员张鸣起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言,他认为:《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劳动法制建设史上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这一重要法律为实现劳动者体面劳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同时,我们必须看到,《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所面临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对《劳动合同法》存在一些误读误解,规避和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时有发生,《劳动合同法》相关配套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张鸣起委员发言的题目是“认真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实现广大劳动者体面劳动”,全文如下:
胡锦涛总书记最近指出:让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是以人为本的要求,是时代精神的体现,也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内容。实现体面劳动,最根本的是要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他们更多地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劳动法制建设史上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这一重要法律为实现劳动者体面劳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高度重视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各地党政部门和社会各界,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已经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取得了很大成绩。
同时,我们必须看到,《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所面临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当前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存在一些误读误解。一些用人单位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将会导致用工机制僵化,重回计划经济时期的“铁饭碗”。不少用人单位担心《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会大幅增加用工成本。有些文章片面解读法律,造成负面影响。二是规避和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时有发生。一些用人单位采取“劝”职工“集体辞职”、“工龄归零”、“将职工集中转为劳务派遣工”等做法规避法律,有的甚至违法集体裁员,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致使劳动争议案件大幅上升,影响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三是《劳动合同法》相关配套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我们认为,《劳动合同法》要解决的问题是规范用工制度,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其颁布实施与企业用工成本的增加没有必然的联系。据调查了解,《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一般企业的用工成本仅略有或小幅增加,对企业发展不构成影响,有些行业和企业用工成本基本没有增加。但一些以不缴纳社会保险等方法来降低用工成本,规避应承担法定义务的企业,用工成本则有大幅增加。然而,这部分增加的成本基本上是劳动者依照《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应得的劳动权益,《劳动合同法》为这些合法权益的实现提供了保障,也保护了那些守法、规范用工的企业的利益,维护了市场竞争的公平公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利于增强劳动者的归属感、责任心和素质的提高,有利于企业的持续发展,其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管理、解除上并无不同,不是“铁饭碗”,更不会僵化用工机制,一些用人单位的担心是没有必要的,更不应当规避法律规定。为切实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推动实现劳动者体面劳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我们建议:
一、高度重视《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将贯彻实施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积极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查处违法行为,制止规避法律行为,大力推动实施《劳动合同法》。
二、进一步加大《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力度。结合宣传《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把《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宣传推向深入。要重点加强对用人单位和职工群众的宣传培训,使他们自觉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通过合法渠道维护权利、反映诉求。
三、尽快出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建议有关机关和部门抓紧出台司法解释,制定配套法规、规章。各地也应结合实际,依法制定相关的配套规定。同时,对现行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与《劳动合同法》不一致的规定进行修订或废止,以适应法律实施的迫切需要。
四、有关方面齐抓共管,协力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一是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协调解决《劳动合同法》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加强劳动执法队伍建设,着力强化劳动监察工作。三是重视发挥新闻舆论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中的导向和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四是积极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等,为《劳动合同法》实施奠定有利基础。
五、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年内组织进行执法检查,全国政协组织开展视察活动,促进《劳动合同法》的实施。
贯彻实施好《劳动合同法》是广大职工的殷切期盼,是实现体面劳动的内在需求。让我们行动起来,积极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使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在“共建共享”和谐社会中作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附:张鸣起委员简介
男 汉族 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