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嘉股份(002191)发布公告称,经过认真调查和对比论证,日前,公司拟以自有现金收购湖州天外绿色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外绿包”)29%股权,并与浙江振兴阿祥集团有限公司、宁波盛光包装印刷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收购湖州天外绿色包装印刷有限公司29%股权的股权转让意向书。
天外绿包是中国烟草物资总公司国家卷烟配套材料生产基地定点企业,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定点的书刊印刷企业,湖州市密件载体定点印制企业。2004年天外绿包被评为最具竞争力“中国包装行业50强”,2005年被评为“浙江省包装行业楷模企业”、浙江省包装印刷行业首批“诚信企业”,并被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还曾荣获“2005年中国印刷企业100强”第31名、“2006年中国印刷企业100强”第23名。2007年烟标的销量为49万大箱,烟标的营业收入为3.45亿元,占主营业务的收入83.65%,主要烟标品牌为:雄狮、新安江、利群、西湖、黄鹤楼、红金龙、金桥、七匹狼、和天下、和钻石等。主要客户为:浙江中烟工业公司、武汉烟草(集团)有限公司、龙岩卷烟厂、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南中烟工业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标的为浙江振兴阿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天外绿包13.75%的股权和宁波盛光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持有的天外绿包15.25%的股权。
因交易双方仅是就上述股权收购事宜达成书面意向,尚未签署正式的股权收购协议,转让对价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天外绿包2007年度税后净利润为基准,如该净利润不低于4200万元人民币,转让价格为每元出资额5.1元,合计金额人民币11832万元;如低于4200万元,双方另行协商。天外绿包所有累计未分配利润在股权转让完成前不得进行分配,由股权转让完成后包括公司在内的所有股东共享;同时约定公司共计向转让方交付人民币3500万元作为公司受让股权的定金,其中向浙江振兴阿祥集团有限公司支付1660万元定金、向宁波盛光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支付1840万元定金。在审计工作完成后,公司将依据实际交易金额情况签署相关协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劲嘉股份表示,本次拟进行的股权收购行为符合公司做大做强烟标主营业务,通过收购兼并来迅速扩大市场占有率的发展战略,实现为国内卷烟生产企业实施零距离配套服务的战略布局;符合公司在上市之初所作“未来两年内,计划再设立或者并购1-2家烟标生产企业”的承诺,有利于迅速扩大公司烟标的市场占有率,特别是迅速提升在浙江省的烟标销量。该收购行为的完成将直接提升本公司国内烟标市场占有率1%以上,有利于公司规模与效益的同步扩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