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看了一篇名为《西安:小造纸厂直排废水》的新闻,这是一小段摘取来自新闻的内容:“这个小纸厂存在已经有3年以上了,由于中军岭村地理位置相对偏僻,小造纸厂无论白天晚上都毫无掩饰地生产和排放污水。夏天时,令人窒息的气味两里外都闻得到。”看到这,不知道为何第一感觉就让我马上联想到了发生在今年五、六月份的一个在全国都产生了极度轰动效应的事件——太湖蓝藻事件。也许,这个事件是在我们高调宣扬环保的当今社会发展中所难以承受的“重”。
对于小造纸的污染问题,相信大部分人就算没有目睹,想必也有耳闻。大到江河湖泊,小到溪河小流;上到空气,下到尘土,都无不因之而深受其污,有的甚至招致难以复原的灭顶之灾。
2007年5月29日,想必这是一个大多数国人已经开始遗忘的日子。但对于生活在太湖周边的群众来说,这一天应该是非常的刻骨铭心,恍如昨日。这是一场席卷了江苏无锡,突如其来的饮用水危机。而太湖蓝藻的暴发似乎仅仅只是一个导火索,因为紧随其后,滇池、巢湖蓝藻也相继暴发,严重影响了当地人民群众正常的起居生活,震撼了当地政府的同时也引发了国务院乃至中央领导的极大关注和重视。
大多数人都一致指定太湖蓝藻的暴发是此次连锁反应事件的罪魁祸首。诚然,太湖是第一个大规模暴发蓝藻事件的区域。但殊不知,就在同时甚至更早,全国东西南北的广大疆域已经有多少个类似“太湖”的区域正在酝酿着一场场对抗人类无视自然和环保的报复性灾难。太湖蓝藻事件,也许出乎了很多人的意料之外,尤其是对于那些亲临过现场(甚至于就生活在周围)却能装作熟视无睹的“民众”和“政府官员”来说,更是万万没有想到。但是这样的结果,应该都是在所有“明眼人”的预料之中。
当然,随着事件的暴露,再加上媒体的大肆曝光,政府相关部门的整治力度开始前所未有地加大,先是陆续关闭沿湖的一些早已盘踞在此的小造纸厂(236家造纸企业关停234家),调控“两高一资”行业,然后制定出一些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采取“高限处罚”、扩大“区域限批”范围等的措施,再加上国家有关部门频频动用财税杠杆遏制资源过度开发以此抑制高能耗、高污染行业的投资反弹。
种种迹象表明,似乎大有要把这几片区域套上“金钟罩”的阵势,以防患于未然。这点不难理解,如果经过这次事件有关部门还不知悔改,岂不是要被全国人民的唾液淹杀?
可是,我们是不是真的要感慨,为什么非要让事态发展到这样的地步才知道“亡羊补牢”?为什么要等到媒体的曝光和中央政府的介入才能让相关部门、企业以及个人真正地“动手干起来”?难道,事件的暴露前,就没有人见过这些区域的污染之严重,就没有人反映过一些沿湖造纸厂肆无忌惮的污水排放?这些,都不禁令人生疑:当地的政府机关、环保部门、执法部门究竟整日做何事?是公务缠身抽不出时间,还是疲于应酬而无暇顾及?只叹: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有人说,太湖蓝藻事件的暴发,催生了“生态文明”这一新理念。对此,笔者不敢苟同。因为笔者认为,“生态文明”这个概念在几年前就已经产生,只是流于形式未真正深入人心而已。此次事件的影响之一,就是巩固了这一理念在人们心目中的固有存在,加深了对其的深刻理解。因为,环境污染,真的能扰乱生活甚至会危及自身的生命健康。笔者觉得,经过这一事件的发生,周边的群众对环保的重视程度肯定有了迅速地提升,举报和披露的积极性与胆识肯定也随之骤加;当地的一些政府官员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肯定也会把环保真正提上每日的工作议程;一些污染的小企业也定会“望风而逃”,起码不会再像以前那样明目张胆、招摇过市。这对于我们国家来说,应该是“社稷之幸”,只是何时全国才能都达成这样的默契,这应该是所有人都期待着的一个“前景”。
胡锦涛总书记一再强调: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心上。如果这句话真的都能都贯彻并被坚定不移地实施起来,相信第二次“太湖蓝藻”事件绝对不会再度发生。
最近一段时间,经常能在一些相关的新闻上看见一些地区陆续整改或关闭或取缔一些不具备排污设施、对当地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小型造纸厂和印刷厂,并且政府强令禁止年产5000吨的小型造纸厂继续生产。这应该是一个非常好的讯息,表明了政府整治小型污染企业、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心。而且,这对规范造纸业和印刷业的良性发展也提供了很好的环境,是民心所向之举。
写下这篇文章,并不想责怪谁,或非难谁。只是想引起大家的一些共鸣,在发展创收的过程中,多抽点时间扪心自问,不要违背自己的良心。因为,每个人是生活在这个大环境中的一份子,没有“大我”,就不可能成就“小我”。太湖蓝藻事件,凸显了我国目前经济高速成长之痛,在“水污染密集暴发阶段”来临之时企业主更应扭转生产发展的观念,对于环境保护尽到一份绵薄之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走上“可持续的发展道路”,造福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