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新闻出版总署行政审批受理中心正式启用,开始统一受理、统一送达审批事项。这是总署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制度的一个缩影。
党的十六大以来,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大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努力把审批型政府部门变成服务型政府部门。5年来,相关部门全面履行宏观调控、依法行政、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等职能,以务实的作风创新管理模式,以改革的精神提高行政管理水平。观念一变天地宽,正是这种扑面而来的管理新风,给新闻出版业始终保持积极、向上、健康、繁荣的生动局面注入了活力。
转变职能,从管“脚下”转向服务“天下”
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是转变政府职能迈出的第一步。
从2002年开始,新闻出版总署实施与所属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的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中华书局、商务印书馆等出版社和出版物发行企业组成中国出版集团,与新闻出版总署脱钩。2003年2月,新闻出版总署所属印刷企业组成中国印刷集团公司,与总署脱钩。同时,地方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机构改革也积极推进,截至目前,除民族自治地区外,92.6%的地区已完成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实现了由管直属单位向管社会、由办出版向管出版转变,由管理“脚下”向服务“天下”转变,延续了几十年的旧的管理模式宣告结束。
5年的实践表明,一种新型的政府架构和职能在新闻出版行政管理系统已经呈现,面向大社会、服务大产业、推动大发展的新管理模式已初步建立,摆脱了以前那种管理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局面。
政府职能的重新定位,使得政府行为发生了新的变化,其管理方式转到突出服务上来。从审批行政到服务行政,管理职能的本质逐渐凸现出来。改革行政审批制,简政放权,便民利民,成为转变政府职能的又一新举措。
在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新闻出版总署累计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33项。之后,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也将部分事项审批权下放给地市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
“履行好宏观调控、依法行政、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四项职能,这就是我们的主要职责”。在年中召开的全国新闻出版局长座谈会上,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对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作了这样的概括。
完善法规,依法行政力度在加大
任何一个行业,法规完善与否,都会直接影响到该行业的发展,新闻出版业亦如此。法规越完善,监管越有效;管理越规范,发展越有利。
5年来,新闻出版方面的法规在不断完善,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力度在逐年加大,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健康、繁荣的现代出版物市场体系正在形成。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新闻出版总署对1990年12月25日颁布实施的《报纸管理暂行规定》和1988年颁布实施的《期刊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了重新修订,出台了《报纸出版管理规定》和《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新规定明确提出了报刊出版退出机制,这在报刊管理史上是第一次。《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等颁布实施。
推进版权立法工作、强化行政执法与监管、完善版权社会服务体系、扩大版权普法宣教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先后出台,一系列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继制定,使我国在版权领域法制建设方面走在世界前列。
新闻出版总署已明确将继续做好《出版管理条例》配套规章的制定、修订工作,对《出版管理条例》修订中的重要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起草和修订《报纸期刊退出机制实施办法》、《图书出版管理规定》、《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音像制品制作管理办法》、《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以确保有法可依。
在完善相关法规的同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还在全系统推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去年12月18日,新闻出版总署领导和各司(厅、局)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这标志着总署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全面展开。
在推进行政执法过程中,探索综合执法新路子,是近年来政府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凸显监管职能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9个文化体制改革综合性试点地区试点,实践证明这种模式是有效的。文化领域综合执法实现了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检查与鉴定的相对分离,有利于体现政府行为的公平、公正。同时,综合执法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机构重叠、职能交叉、职责不清和执法力量分散、薄弱等问题,显著提高了执法效率。
从全国来看,出版物市场监管力度也在逐年加大,出版物市场得到进一步净化。据不完全统计,5年间,全国共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9.99亿件,破获非法光盘生产线104条;全国共查办制黄贩黄、非法出版案件9万余起,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净化了文化环境,为新闻出版业的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科学管理,助推产业实现大发展
关口前移、科学管理是提高执政能力的核心问题。只有实现科学管理,才能取得更好的管理效果。如何实现科学管理?5年来,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在实践中探索出了一些新模式。
在宏观调控、优化布局方面,基本形成了从静态调整结构转向动态调整结构的新思路,建立和实施新闻出版单位退出机制,实现图书出版、报刊、发行、印刷复制等单位优胜劣汰。比如,新闻出版总署已经制定了三项报刊出版退出制度,即休刊制度、报刊出版质量综合评估制度和年度核验制度。同时,还制定了《新闻出版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加强了总体规划,用于科学指导产业发展。
在管理制度方面,以企业(法人)准入、市场准入、职业准入、岗位准入为基础的行业管理新体系构建工作已现雏形,建立公开、公正、平等、规范的出版业“四大准入”制度,对实现市场监管、行业规范和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在管理模式方面,根据新闻出版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变化,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模式,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创新管理方式。比如,针对手机报管理上的空白,贵州省于去年出台了《贵州省手机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贵州省手机报质量审读评估标准(试行)》。这是我国第一个由地方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针对手机报新媒体而出台的地方行政管理规定。针对网络杂志良莠不齐的问题,新闻出版总署将对网络杂志管理实施前置审批,即在向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前,要先经过新闻出版总署的审核同意,取得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在管理手段方面,为解决管理手段单一的问题,有关部门正在探索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技术、思想政治工作等多种手段,向管理要效益、效率,并针对不同情况选择不同手段,解决不同问题。比如在电子政务方面,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机关办公自动化及网站建设项目已于去年12月20日顺利通过专家评审验收。这标志着总署电子政务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又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还加强了出版物年度选题审读工作,完善了重大选题备案管理,针对买卖书号等问题的新动向加大了查处力度。总署将今年确定为“出版物质量管理年”,在全行业开展了一系列出版物质量检查活动,建立联合办案机制,查处了一批有违规违法行为的印刷复制单位和出版社、报刊社。
“我们在这个行业执政,就有管理好、发展好这个行业的责任。在目前政务公开、社会监督日益加强的形势下,群众的维权意识也在进一步增强,只有管理好,才能服务好。政府管理面临许多考验,依法行政、科学管理是对我们的基本要求”。柳斌杰署长在全国新闻出版局长座谈会上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