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上海市出版物发行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学平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云耕出席会议。
据悉,《修正案(草案)》的修订目的是禁止在出版物发行中附送非法宣传资料,并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但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中对《修正案(草案)》的必要性提出质疑。
此次《修正案(草案)》修正的主要内容是将《条例》相应条款中的"出版物宣传资料"修改为"宣传资料"。据有关部门介绍,现有《条例》中关于出版物宣传资料的规定已不能适应出版物发行市场新的形势。在实践中,发行中附送的非法宣传资料已大大超出了出版物宣传资料的范围,不少出版物在发行中夹带含有虚假宣传和淫秽内容的减肥、医疗、药品广告等非法宣传资料。因此有必要适当扩大禁止在发行中附送非法宣传资料的适用范围,为有关部门提供执法依据。
但这样的修订能否有效禁止夹带在各类报刊杂志中的垃圾信息?分组审议中,记者听到了不少建议和意见。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目前国内还没有一部法律对"宣传资料"有过明确的规定,缺乏界定,这就为执法带来了难度;有的委员认为,由于修正案主要是为了解决在出版发行中附送含有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规定禁止内容的宣传资料的问题,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发行中夹带违法宣传资料已有相关执法主体,《条例》修正要避免引起"多头执法"。而另一方面,对于老百姓渴盼解决的垃圾广告和垃圾信息,《修正案(草案)》却依然束手无策。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针对现已发现的非法宣传资料通过一些报刊分送点被夹带进报纸的现象,应通过理清行政执法责任予以解决。
会议还审议了《上海市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草案)》(修改稿),听取了《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及审议意见的报告,并进行分组审议。会议还听取并分组审议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慕尧、包信宝、周禹鹏、刘伦贤、厉无畏、任文燕、张圣坤、朱晓明、陈豪、胡炜、王培生出席会议,副市长杨定华列席,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滕一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光裕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