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第二次握手》时,差错太多、隐瞒重印事实不付稿费等,作家张扬将人民文学出版社告上法庭。近日,法院受理了此案。
张扬的长篇小说《第二次握手》自1979年后正式出版,总印数高达430万册。去年4月10日,张扬与人民文学出版社就《第二次握手》(重写版)签订了图书出版合同,约定由
出版社负责校对校样、出版该书,并按照相关规定向张扬支付报酬。
去年6月21日,张扬收到人民文学出版社寄来的第1版第1次印刷样书后,发现约80余处差错,出错率超过万分之一。同年10月16日,张扬在湖南省浏阳市图书馆发现《第二次握手》一书的封面和书脊,与第1版第1次印刷在字体和设计上均有改动,且里面的部分文字及内容错误已改正,但出版社在该书的版权页上仍标明“第1次印刷”,属于隐瞒重印事实,也未向他支付报酬。
此外,张扬还称出版社存在迟延支付稿酬,新浪网等网络转载未向他支付报酬,以及阻断他就该书韩文版进行翻译出版等违约行为。为此,张扬要求人民文学出版社就第一次出版印刷出现差错印发勘误表并赔礼道歉;支付第一次印刷稿酬的延期支付利息500元;就版权页造假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第二次印刷的重印本稿酬及延期支付利息共计11000元;支付网络转载报酬及延期支付利息共计1000元;对阻断《第二次握手》一书韩文版出版的行为赔礼道歉;并要求与出版社解除图书出版合同,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