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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印刷企业,当你阅读财税[2005]165号文时,许多条款大可跳过不看,眼睛只需在第十二条里放出光芒即可: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自行购买纸张,印刷统一刊号(CN)以及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图书、报纸和杂志,按货物销售征收增值税,即税率是13%,这意味着相关印刷企业缴纳的增值税由17%变为13%,企业每年可以减少4%的税率。
从2006年11月15日北京市印协组织商业轮转专业委员会会员就实施165号文件进行专题研讨到现在,时光日历已经翻至2007年的1月份。2个多月了,北京印刷协会副秘书长鲁澎接到来自京城印刷厂长咨询,问题最多的,仍然是老生常谈的“如何执行”?
此时,你不妨把中国印刷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部长何春亮“四条叮嘱”牢牢记在心上:“1、作好与出版单位的沟通工作,取得出版单位的理解和配合;2、严格执行财税[2005]165号文件的规定;3、适用不同税率的印件要分别统计与核算;4、作好委印单、业务合同、计价单、样书、样品等的管理和留存工作”(注1)。
2个多月了,一次次的座谈,京城印刷厂长和北京印协负责人共识便是:政府必须出手相救。此外,媒体一篇篇的文章,其力量是否也“侵入”当事人之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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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琢磨,不管是在印刷工价一降再降业界无能为力问题上,还是[2005]165号文颁布一年多来大多数印刷企业并不知情等怪象上,都透出一个问题:不管是印刷企业,还是协会,其实都是弱质群体,市场经济焉又就能如此的“自由”呢——以致人们心有余悸,政府应该出手相救了——
最新的消息是:中国印刷技术协会正准备联合版权协会、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司、财政部对国内各省市印刷企业贯彻实施13%增值税率情况进行调研,这似乎是政策出台的前奏。
当中国市场经济在恶性自由竞争中继续前进时,有良知的经济学家或者媒体们除了表达关切外,更多的是寄予法治——市场经济难道不是“法治经济”吗?
注1:见慧聪网《北印协组织倡导印企同心打好增值税战役》(作者郭媛)